保监会:
反腐倡廉须注重加强预防
2007年10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黄蕾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保监会纪委书记陈新权强调,反腐倡廉必须更加注重加强预防。构建惩防体系的实质是解决有效预防的问题。加强预防腐败的工作,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保险业在预防腐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有的单位在有些方面也存在不足。我们必须顺应趋势,自觉把预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他说,相对惩处而言,预防更带有全面性、深刻性和经常性,要求我们必须大大提高主动性,切实下大功夫把工作做在前头。
陈新权强调,预防腐败的核心是规范权力运行。预防腐败重在规范权力。规范权力要把重点放在人权、财权等重要方面。要进一步健全用人机制和授权机制;要进一步科学配置权力、明确权力界限;要进一步完善运用权力的规则和程序。他说,公司为了减少风险点适当集中权力是必要的,同时要注意对集中起来的权力加以适当制约。
陈新权强调,预防腐败要围绕中心任务拓宽工作领域。他说,预防腐败工作要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这个中心任务展开。预防腐败要渗透到决策和执行的全过程,渗透到经营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深入到系统和单位的所有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