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Shenzhe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拟间接增持本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07年10月16日自Shenzhe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国际”)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国资委”)获悉,深圳国际之全资附属公司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怡万实业”)于2007年10月16日与深圳国资委签订了《关于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总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在此次股权转让获得相关批准后,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总公司(“深广惠”)100%股权将按该协议之条款由深圳国资委依法转让给怡万实业。
深圳国际现时分别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及Advance Great Limited(晋泰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54,78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内资股及24,568,000股H股,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026%及1.127%,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153%。
深广惠为本公司的发起人及第二大内资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11,459,887股有限售条件的内资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868%。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深广惠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化,但深圳国际目前已间接持有本公司31.153%的股份,此次通过全资附属公司怡万实业受让深广惠的股权后,深圳国际将累计间接持有本公司50.021%的股份。根据中国及香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交易属于深圳国际对本公司股份的间接增持行为,已触发深圳国际要约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义务。深圳国际已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提出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申请,并已获得批准;深圳国际亦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申请,以及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