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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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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2007年10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2007-021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0月16日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15人,代表股份161474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4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通过记名投票方式,对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叶洋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6147483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1-2、选举叶立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6147483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1-3、选举叶小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6147483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1-4、选举叶林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6147483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1-5、选举叶春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6147483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1-6、选举陈华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6147483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1-7、选举张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6147483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1-8、选举张维宾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6147483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1-9、选举胡华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6147483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杨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6147483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2-2、选举项兆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6147483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上述2位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任康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3、《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6147483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律师见证并出具《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TCYJS2007H128号)。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签字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6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07-022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0月16日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叶洋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叶洋友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叶立春先生、叶小根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均为三年(自2007年10月至2010年10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叶林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2007年10月至2010年10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叶立春先生、叶小根先生、叶春方先生、叶洋增先生、徐君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为三年(自2007年10月至2010年10月);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辛晓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申文田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均为三年(自2007年10月至2010年10月);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孙连祖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为三年(自2007年10月至2010年10月);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徐笑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自2007年10月至2010年10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人选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符合所聘任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聘任事项。

      四、《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构成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

      独立董事委员:张军、张维宾;非独立董事委员:叶洋友

      主任:叶洋友

      2、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委员:张维宾、胡华伟;非独立董事委员:叶春方

      主任:张维宾

      3、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委员:张军、胡华伟;非独立董事委员:叶小根

      主任:张军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委员:张维宾、胡华伟;非独立董事委员:叶林富

      主任:胡华伟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16日

      附件1:高管简历

      叶林富:男,41岁,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1985年参加工作,曾任浙江黄岩市政工程公司副经理,1995年-1998年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是浙江省台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七届“浙江省十大杰出青年”、浙江省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

      叶立春:男,52岁,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1972年在浙江黄岩市政工程公司参加工作,1980年至1983年担任浙江省黄岩县路东乡工办会计,1984年任浙江黄岩市政工程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至1998年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1998年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叶小根:男,57岁,高中,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1972年在浙江黄岩市政工程公司参加工作,曾任该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叶春方:男,52岁,高中,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1972年在浙江黄岩市政工程公司参加工作,任该公司项目负责人。1995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叶洋增:男,52岁,高中,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曾任本公司董事、监事、物资部负责人。2006年7月31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徐君明:男,51岁,高中,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1983年在浙江黄岩市政工程公司参加工作,任该公司项目负责人。曾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长,2004年10月16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辛晓东:男,61岁,大专,会计师。历任冶金部九零五厂会计科长、浙江省黄岩市审计局副局长。2000年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申文田:男,40岁,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邯郸市机械电子工业公司主管会计,邯郸市机械供销总公司财务科长,邯郸市发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1年至今任本公司总会计师。

      孙连祖:男,47岁,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205队技术员、上海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工程部主任工程师、浙江黄岩市政工程公司副总工程师,1999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徐笑白:女,46岁,工商管理硕士,民建会员。1996年8月至2006年11月7日任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11月9日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附件2: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管聘任的意见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有关资料,本人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聘任叶林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叶立春先生、叶小根先生、叶春方先生、叶洋增先生、徐君明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辛晓东先生为财务总监,申文田先生为总会计师;聘任孙连祖先生为总工程师;聘任徐笑白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上述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人选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符合所聘任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聘任事项。

      独立董事:张军、张维宾、胡华伟

      2007年10月16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2007-023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0月16日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长杨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作出了以下决议:

      一、选举杨晖先生为公司监事长。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