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永进主持。出席会议股东13人,代表股份93666381股,占公司总股本144216000股的64.9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11156.26万元收购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定价依据: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经评估的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净资产11156.26万元(基准日2007年3月31日)。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2007年4月1日至本次收购完成之日期间租赁费收入产生的损益归收购前股东。(关联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数23916381股)
经表决,23916381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宁赛马”)、宁夏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赛马”)从2005年7月至2007年8月期间向宁夏共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共赢公司”)借款,借款利率依据银行同期借款利率确定。截止2005年底中宁赛马向共赢公司累计借款2350万元,日息0.021%;截止2006年底,中宁赛马向共赢公司累计借款2200万元,日息0.021%-0.025%;截止2006年底,石嘴山赛马向共赢公司累计借款100万元,日息0.025%;截止2007年8月底,中宁赛马向共赢公司累计借款500万元,日息0.023057%;截止2007年8月底,公司向共赢公司累计借款520万元,年息7.6%。(关联股东共赢公司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数91416381股)
经表决,91416381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2)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可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从2004年11月至今无偿使用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青铜峡”牌注册商标。(关联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数23916381股)
经表决,23916381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可公司使用注册商标的议案》
同意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可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偿独占使用“青铜峡”牌注册商标,无偿许可使用期限:2007年9月27日起至2012年12月30日。在许可使用期间,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对该注册商标抵押、变更、注销,不向其他第三方出让。(关联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数23916381股)
经表决,23916381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规定>的议案》(修改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规定》详见http://www.sse.com.cn)(有效表决票数93666381股)
经表决,93666381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本次股东大会由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柳向阳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附:《兴业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编号:2007-029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6日以书面形式由专人送出。公司于2007年10月16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独立董事买文广因在外委托独立董事宋廷池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永进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修改后的《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面修改<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修改后的《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详见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固原市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为缓解固原市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紧张的压力,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固原市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1200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后固原市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513万元增至4713万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固原市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借款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固原市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借款8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银行借款以固原市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房产及机器设备作为抵押,3000万元银行借款由公司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