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谭功炎先生,董事、总经理张守才先生,董事、财务总监胡朔商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应收票据2007年三季度末比年初下降33.73%,主要原因是:收到的应收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应收账款2007年三季度末比年初增长32.38%,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预付账款2007年三季度末比年初增长181.49%,主要原因是:增加房地产土地储备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所致;
其他应收款2007年三季度末比年初增长419.44%,主要原因是:房地产支付土地储备保证金增加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2007年三季度末比年初增长174.20%,主要原因是:收购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无形资产2007年三季度末比年初增长49.09%,主要原因是:支付的土地补偿款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2007年三季度末比年初增长107.56%,主要原因是:执行新会计准则,公司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可抵扣所得税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2007年三季度末比年初增长67.91%,主要原因是: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2007年三季度末比年初增长335.17%,主要原因是:应支付的拆迁安置费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2007年三季度末比年初增长32.68%,主要原因是: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增加所致;
营业收入2007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长58.36%,主要原因是:房地产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2007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长61.88%,主要原因是:主营业务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2007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长182.18%,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2007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长56.88%,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及本期摊销股票期权费用所致;
营业利润2007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长57.15%,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利润总额2007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长51.96%,主要原因是: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2007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长107.41%,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净利润2007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长34.60%,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07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长141.65%,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07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长88.82%,主要原因是:支付房地产业土地储备竞买保证金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07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长133.78%,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07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长70.10%,主要原因是:商品房销售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07年1-9月比上年同期减少497.60%,主要原因是:收购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007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长55.35%,主要原因是:偿还到期贷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07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之下属公司湖北星程投资有限公司(由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湖北长河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收购了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约233亩,截止报告期末,上述土地的挂牌前期相关手续已完成,预计2007年10月底以前正式挂牌交易。
二、 2007年7月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1,570万元人民币收购了北京安人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收购时北京安人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2007年7月29日,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通过决议,同意以现金方式增加对北京安人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北京安人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亿元。同时,北京安人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名称及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报告期内办理完毕。
三、经武汉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变更,2007年8月22日,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由“4201001102384”变更为“420100000013059”。
四、2007年8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以4.05亿元的总价款成功竞得湖北恩施市施州大桥南片区一地块,该地块总用地面积82,966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4.4万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规划容积率不大于2.94。该项目由湖北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2007年9月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恩施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该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五、2007年9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以挂牌方式成功竞得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鹦鹉大道、拦江路及北城路、南城路围合区域以及汉阳区鹦鹉大道与拦江路交汇处东南角,编号为P(2007)038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土地面积为114,476平方米(最终以国土资源局实际发证面积为准),成交价款总额为122,500万元;规划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规划容积率不大于4.4。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承诺: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述36个月期满后,在24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4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同时,在前述36个月期满后的24个月内,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报告期内,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严格遵守了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上市交易或转让方面的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4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谭功炎
二00七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科技 编号:2007-028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5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7年10月16日上午9时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功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独立董事张兆雄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赵曼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董事张守才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张守华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无偿转让公司三项商标权的议案;
公司“弘克”、“发剑泰”、“复灵”三项商标系2001年8月公司收购湖北省汉川制药厂经营性资产时无偿并入本公司的。2002年10月,公司向大股东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出售了生物医药领域的相关经营性资产。根据当时双方签订的《出售资产协议书》,与药品生产相关的注册商标应一并转让,但一直未办理相关转让过户手续。为顺利办理上述三项商标的过户手续,公司同意向武汉市福星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此公司为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以从本公司购入的生物医药领域的相关经营性资产投资设立)无偿转让“弘克”、“发剑泰”、“复灵”三项商标,并尽快签署商标转让协议,以及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科技 编号:2007-029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二00七年十月十六日下午15时在公司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才旺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承诺对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无偿转让公司三项商标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本公司中小股东和其他相关各方的利益。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七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科技 编号:2007-030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7年10月16日,本公司与武汉市福星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签署了三份《商标转让协议书》,分别无偿转让“弘克”、“发剑泰”、“复灵”三项商标权给武汉市福星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武汉市福星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为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与本公司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商标转让有利于尽快落实2002年10月公司向大股东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出售了生物医药领域的相关经营性资产时双方签订的《出售资产协议书》的未尽事宜,保证交易的公平性;
2、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本次商标转让作出了决议,决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本次商标转让协议内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本公司中小股东和其他相关各方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
武汉市福星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为东西湖区武汉银湖科技产业开发园18号,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复勋,经营范围为大溶量注射剂、硬胶囊剂、小溶量注射剂、颗粒剂、片剂生产销售;福星牌花生四烯酸(AA)油剂、福星牌AA粉末福星牌DHA(微藻)粉末及福星DAH油脂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经营)。该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986.88万元,2007年9月30日净资产为19,152.02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弘克”、“发剑泰”、“复灵”三项商标系2001年8月公司收购湖北省汉川制药厂经营性资产时无偿并入本公司的。2002年10月,公司向大股东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出售了生物医药领域的相关经营性资产。根据当时双方签订的《出售资产协议书》,与药品生产相关的注册商标应一并转让,但一直未办理相关转让过户手续。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双方名称:
转让方: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武汉市福星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弘克”、“发剑泰”、“复灵”三项商标,上述三项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的类别及商品的具体名称分别为第5类化学药物制剂商品、第5类化学药物制剂商品和第5类人用药商品。
3、交易费用及结算方式:本次商标转让以无偿方式进行,转让方不向受让方收取商标转让费。
4、交易合同生效条件:本次商标转让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商标转让是为了尽快落实2002年10月公司向大股东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出售了生物医药领域的相关经营性资产时双方签订的《出售资产协议书》的未尽事宜,促进“弘克”、“发剑泰”、“复灵”三项商标的转让过户手续尽快办理完毕,保证武汉市福星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受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17日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书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无偿转让公司三项商标权的议案,福星科技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有关本次商标转让的相关资料,本人在审阅有关本次商标转让相关资料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等进行了询问。
本人作为福星科技的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现就本次商标转让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商标转让有利于尽快落实2002年10月公司向大股东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出售了生物医药领域的相关经营性资产时双方签订的《出售资产协议书》的未尽事宜,保证交易的公平性;
2、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本次商标转让作出了决议,决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本次商标转让协议内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本公司中小股东和其他相关各方的利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赵 曼
独立董事签名:张兆雄
李光忠
2007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科技 编号:2007-032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8,800,000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0月25日。
一、通过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6年6月1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8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6年10月向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7.8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参见2006年10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二、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锁定期为12个月的股份于2007年10月25日上市流通。
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2007年5月22日,公司实施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6 年度末总股本265,266,49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1.8股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8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65,266,490股变更为525,227,650股。
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6,000万股股份对应的送转股份数58,800,000股,一并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07年10月25日上市流通。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8,800,0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 年10月25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