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
本次会议是否有新提案提交表决: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大会通知于2007年9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大会于2007年10月16日上午9:30时在金龙饭店国际会议厅(昆明市北京路575号)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9,967,3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815% (其中,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5,485,2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916%;无限售条件流通4,482,0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9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大会,公司高管、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大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刘志波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批准公司投资入股昆明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表决,大会批准了公司投资入股昆明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若公司本次投资入股昆明商行的股东资格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成员签署《关于向昆明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的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
同意票119,967,36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批准关于对公司已实施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继续投资的议案
经表决,大会批准了关于对公司已实施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继续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退出北京算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后所得资金中的3918.82万元作为已实施完毕的募集资金继续投资,全部用于公司投资入股昆明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票119,967,36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经云南天途律师事务所李占文先生见证,并为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本次大会的提案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