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
所持本公司股权被继续司法冻结的公告
2007年10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ST华源 *ST华源B 编号:临2007-052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
所持本公司股权被继续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获知,根据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因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继续冻结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证券帐户B882658895)所持有的本公司747.2万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从2007年10月15日至2008年4月14日;继续轮候冻结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证券帐户B882658895)所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从2007年10月15日至2008年4月14日。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