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
2007年10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07-030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接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持股数为363,143,7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3%)通知,广汇集团将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59,741,252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6.90%)质押给康泰斯(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向该公司购买“年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项目2套甲烷分离装置”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为68,388,012美元,质押期间为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起至上述设备款支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90%为止。广汇集团已于2007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的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