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十七大特别报道
  • 3:十七大特别报道
  • 4:观点·评论
  • 5:环球财讯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时事·天下
  • 9:特别报道
  • 10:特别报道
  • 11:特别报道
  • 12:特别报道
  • 13:特别报道
  • 14:特别报道
  • 15:特别报道
  • 16: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金融机构
  • A4:金融
  • A5:基金
  • A6:货币·债券
  • A7:期货
  • A8:专栏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行业研究
  • B7:上证研究院·行业风向标
  • B8:人物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钱沿周刊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2007 年 10 月 18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A4版:金融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4版:金融
    卡壳征信系统连接 外资行近期出台房贷细则有难度
    央行上海总部: 如何避免“拍脑袋做事”
    光大:重点支持购买第一套住房的客户
    上海试点网上核销退税无纸化
    如何办理银行汇款
    许罗德:农村将是银联市场开拓重点
    工行倾向以“户”为单位认定二套房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工行倾向以“户”为单位认定二套房
    2007年10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唐真龙

      

      昨日,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张琪表示,对于第二套住房工商银行倾向于以“户”为认定单位。而对于此前通过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即使已经还清了贷款,再次通过银行贷款购买住房将被视作第二套住房,不能再享有“首套住房”的优惠措施。

      在上海出席“零售银行业论坛2007”时,张琪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并发表了上述言论。对于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张琪没有透露,她表示,目前工商银行正在同其他另外三家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协商新房贷细则,估计不久就会出台相关细则。

      近几天,新房贷细则出台成为令人关注的焦点,目前在所有的中资商业银行中,只有光大银行明确公布了新房贷细则,此外交行、华夏银行、建行先后对第二套房认定标准做过解释,对于房贷这一敏感话题,各家商业银行显的都很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