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华安证券所有营业部均已开始全面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保证客户证券交易、资金进出的正常运行,我公司对部分没有建立银证转账关系的客户统一实施光大银行非透明批量转换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转换仅指没有建立银证联网关系的合规的客户;开通银证转账未实施三方存管的客户、证监会定义的不合格账户以及B股账户不列入本次批量转换客户范围。
二、转换实施日:2007年10月29日光大银行非透明批量转换。
若客户不同意指定光大银行为存管银行,应在批量转换实施三日前(10月25日之前),由本人亲自至开户营业部提出书面申请和直接选择银行办理三方存管。客户未在此期限内提出异议并书面申请的,公司将视同客户认可办理该次批量转换,且同意我公司安排的存管银行。
三、光大银行非透明批量转换涉及的地区:北京、广州、深圳、上海和合肥。
四、三方存管批量转换实施后,我司特别提示客户注意以下事项:
1、成功转换的客户,客户持身份证和股东卡等相关证件亲自前往开户营业部或光大银行网点办理三方存管签约确认后,才能办理正常的资金银证转帐。
2、成功转换的客户,可以通过光大银行95595电话银行和光大银行www.cebbank.com网上银行进行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交易。
3、成功转换的客户,可以通过所属营业部的柜台、自助、电话委托和网上委托等方式办理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交易,登陆后通过“银证转账”菜单完成操作。
五、您在开户营业部选择银行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时,请携带如下证件:
1、个人客户携带本人合法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银行存折/借记卡。
2、法人客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办理签约流程请咨询您的开户营业部。
六、为避免客户由于初期操作不熟练使资金转账失败,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买入证券或提取资金,我司特别提示客户在营业部批量转换实施日以前,请提前办理相应的资金转出或转入操作。
七、本公告仅指人民币业务,外币资金存取方式不变。
如有疑问,您可致电咨询开户营业部或登陆公司网站www.hazq.com查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大力支持。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