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朱继民、总经理钱凯、总会计师王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宗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4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17日
股票代码:000959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07-027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2007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合法有效。表决情况如下:
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2、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的议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1)战略委员会:朱继民、吴明瑜、李京文、李泊溪、王青海、徐凝、方建一,朱继民为主任委员;(2)审计委员会:夏执东、李泊溪、方建一,夏执东为主任委员;(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泊溪、夏执东、钱凯,李泊溪为主任委员;(4)提名委员会:吴明瑜、李京文、霍光来,吴明瑜为主任委员。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