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邢亚东先生、总经理胡向前先生,财务总监赵敏女士及财务部长崔志萍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30,9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8.3%;本年累计实现净利润5,293.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4.39%,主要原因是公司粗苯精制一期工程的建成投产以及公司主导产品聚氯乙烯由8万吨/年扩至15万吨/年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名称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兰申信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特殊承诺事项:1)所持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起,36个月内不出售。
2)在前款承诺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本承诺人所持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价格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布前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算术平均价的150%;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至上述股东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之日期间因分红、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导致股价发生除权除息情形,则上述出售价格之复权价格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布前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算术平均价的150%。
承诺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