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袁小可
暂停上市近一年半,S*ST 恒立今日终于将债权重组与股权重组方案一并推出,公司两大股东各以一元的价格分别向债权人转让手中所持上市公司6.12%和3.01%股权,以换取债权本金减让6865万元。
S*ST 恒立此番债务重组是否能如期一气呵成,由此开启重组复牌大门呢?
S*ST 恒立今日发布公告称,近期,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大债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签署四方协议。
根据协议,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对S*ST 恒立欠其的的9485万元借款本金债权在2006年12月31日以前所发生的利息同意全部减让,并从2007年1月1日起停息两年;市国资委将其所持有的S*ST恒立国有股股份1294.6万股(占总股本的9.13%)中的868.6万股(占总股本的6.12%)转让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价款为一元人民币,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S*ST恒立债权本金9485万元减让6165万元,其中2347.8614万元冲销对应的原大股东湖南省成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S*ST恒立资金2347.8614万元,3817.1386万元为直接减让,保留3320万元。
与此同时,中萃房产表示,为减轻S*ST恒立债务负担,中萃房产将其所持有的S*ST恒立股份4110万股(占总股本的28.99%)中的426万股(占总股本的3.01%)以一元的价格转让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在保留对S*ST恒立债权本金3320万元的基础上再次减让本金700万元。
据了解,2007年9月28日,市国资委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修订后的《股权转让协议》,目前申报材料已经上报国务院国资委。
S*ST恒立表示,如果公司重组复牌不成功,四方协议自行解除,如果协议能按签订内容在年内顺利实施将对S*ST恒立2007年年度业绩以及公司的后期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同时提醒,因收购管理办法以及股改管理办法,中萃房产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事宜在可预见的12个月内不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