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7年10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监基金字[2007]278号
各基金管理公司,各基金代销机构,各基金托管银行:
为规范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行为,确保基金和相关产品销售的适用性,提示投资风险,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