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支持中西部地区
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2007年10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何鹏
记者昨日获悉,财政部日前印发《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简称《办法》),明确中央财政将安排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支持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办法》指出,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将按照因素法和公式法计算分配给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因素包括财政困难程度和上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其权重分别占30%和70%,既充分考虑了当地财政困难状况,又兼顾了当地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绩,体现了中央财政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落实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的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