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监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2007年10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卢晓平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日前在中欧金融服务与合作圆桌会议上指出,近年来,中国保监会立足于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实际,借鉴国际保险监管的先进经验,不断推进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建设,为促进行业发展和防范风险搭建起了有效的监管平台。
陈文辉强调,中国保险监管体系建设已成效显著。一是三支柱的保险监管框架基本建立。2006年初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引入了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初步形成了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行为监管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框架;二是防范保险风险的五道防线初步形成。以公司治理和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构筑了防范风险的五道防线,从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化解三个环节,形成了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三是保险监管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修订了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和业务监管制度,健全保险监管制度体系。强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分析,监测保险市场运行走势,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初步构建了保险监管机构的统计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实现了保险监管统计数据的标准化和集中化管理;四是国际保险监管合作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