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关于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关于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后,21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万众一心,开拓奋进,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胡锦涛主持大会。
胡锦涛、江泽民、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成员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上午9时,闭幕会开始。
会议首先通过了2名总监票人和36名监票人名单。
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监督下,到会的2235名代表和特邀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由204名委员、167名候补委员组成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选举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7名。
11时36分,胡锦涛宣布,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已经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场响起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
随后,大会通过了关于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大会批准胡锦涛同志代表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大会认为,报告科学回答了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下转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