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薛沛建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钮卫平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奇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股利与上年度期末比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收到精文置业有限公司2006年度红利。
2、应收利息与上年度期末比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收到轨道交通债券的利息。
3、其他应收款与上年度期末比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内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认购款因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结转长期股权投资。
4、预付款项与上年度期末比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集团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预付的债券利息(摊销余额)。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上年度期末比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浦东发展银行等可上市流通的股票,按公允价值计量所致。
6、递延所得税负债与上年度期末比增加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大于其计税基础,从而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7、资本公积与上年度期末比增加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大于原帐面价值差额计入所致。
8、销售费用同比减少主要是去年销售东方路国际公寓产生的销售费用,而本报告期内无相似经济业务。
9、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出售部分已上市的股票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07年4月18日第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并经2007年5月8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募集资金约10亿元左右,相关公告刊登于2007年5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9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7年第137次工作会议审核了本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根据审核结果,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获得有条件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07年9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目前,该公开增发事项尚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批复后再行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公司6家发起人按约履行股改承诺,情况良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沛建
2007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