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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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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7年10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董事王元先生、董事关越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特书面委托董事郑武生先生;公司董事黄宝德先生、武丽艳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特书面委托董事龙泉先生;公司独立董事韩德云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特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张太宇先生;公司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刘渭清先生,财务总监龙泉先生及财务资产部经理刘保坊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注:由于遭受115年不遇特大降雨,重庆地区报告期内气温偏低,用电负荷下降,统调用电量同比减少5.45%,同时网内机组发电容量同比增长56.78%,导致重庆区域机组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同比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发电量55978万千瓦时,同比减少56.05%,而去年三季度重庆地区遭遇百年不遇的高温天气,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7-9月净利润大幅下降。预计四季度重庆地区整体气温偏低,用电需求将有所上升。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末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91677615.91元,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年按工程进度确认收入增加所致。

      2、本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160200000元,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为降低资金成本,调整长短期借款结构所致。

      3、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216418088.58元,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量下降,电力收入减少所致。

      4、本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增加48864734.44元,主要系联营企业重庆江口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利润增加所致 。

      5、公司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44626738.39元,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随着脱硫工程的完工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及公用系统检修维护合同》有关规定支付重庆中电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检修费用2418700元,截至2007年9月30日,累计支付8369100.00元。该事项详见2007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发电运行委托合同》有关规定支付中电投发电运营管理公司运行费用3268416元,截至2007年9月30日,累计支付11,395,831.00元。该事项详见2007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归还光大银行到期借款2000万元。该事项详见公司2007年一季度报告。

      (4)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光大银行重庆分行借款2000万元,借款利率5.832%;借款期限半年,该事项经该公司董事会授权批准。

      (5)本报告期,公司对参股公司中电投财务公司新增投资2520万元已完成验资手续,验资完成后公司投资比例由5%上升至5.5%。该事项详见2007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6)截止2007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电投财务公司结算账户日最高存款金额为59,269,981.69 元。

      (7)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抚顺发电厂2×300MW供热机组扩建工程烟气脱硫岛总承包(EPC)合同,该事项公告刊登于2007年7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8)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海口电厂二期(2×125MW)烟气脱硫工程烟气脱硫设备采购合同和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海口电厂二期(2×125MW)烟气脱硫工程安装调试合同,该事项公告刊登于2007年8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9)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漕泾电厂(2×1000MW)工程超超临界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买卖合同,该事项公告刊登于2007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0)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安排,积极开展了整改工作,修订了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102,412,197股。

      截止2007年9月30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遵守承诺,未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截止2007年9月30日,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遵守了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渭清

      2007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九龙电力     编号:临2007-23号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14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监事,会议于2007年10月19日上午9时在公司22楼2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9人,委托出席5人(董事王元先生、董事关越先生委托董事郑武生先生,董事黄宝德先生、武丽艳女士委托董事龙泉先生,独立董事韩德云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张太宇先生),监事会成员3人、高管人员2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刘渭清先生主持,经出席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了关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了关于推荐宋纪生同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预计发行额度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即 4.8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了关于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电指标转让的议案,表决中关联方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实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宋纪生同志简历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宋纪生同志简历

      宋纪生:男,194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曾任二机部八一四厂技术员,长寿化工总厂工程师、厂办主任、副厂长,重庆市化学工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重庆市人民政府稽察特派员署稽察特派员,重庆市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中共重庆市委企业工作委员会监事会主席,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主席,现任重庆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立监事。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九龙电力     编号:临2007-24号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14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该会议于2007年10月19日上午11时在公司22楼1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委托出席2人(监事彭冬曲先生委托监事会主席李云鹏先生,监事曹霞女士委托监事傅钟泉先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鹏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

      根据公司提供的三季度报告资料来看,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没有发现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没有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了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九龙电力        编号:临2007-25号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兹订于2007年11月7日上午9时在重庆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2楼三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的议案

      2、关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的议案

      3、关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的议案

      4、关于选举宋纪生同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二、出席人员:

      1、截止2007年10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参加会议方法

      1、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07年11月1日-11月2日上午9时-11时,下午3时-5时。

      2、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前进支路8号。

      3、登记手续: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或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 系 人:黄青华

      3、联系电话:023-68787928

      4、传    真: 023-68787944

      5、邮政编码:400050

      特此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出席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决事项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按本格式自制和复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 600292     证券简称九龙         电力编号 临2007-26号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停运后3年的发电指标转让给重庆合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该公司维持稳定的现金流,保障其关停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停运后3年的发电指标转让给重庆合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由于重庆合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二、关联方介绍

      重庆合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20日,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 36,660,000.00元。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合川市渭溪镇;法定代表人:刘渭清。公司经营范围为火电厂开发与建设、电力生产和销售、电力技术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一五”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机组停运后三年内通过发电权转让(转移电量)获得经济补偿,全额用于企业关停工作。其中第一年转移电量按照重庆市全市当年发购电计划中相同容量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计算,第二年按85%计算,第三年按70%计算。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停运后3年的发电指标转让给重庆合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转移电价根据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机组关停后所需关停资金测算并与重庆合川发电有限公司协商确定。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将有效地维持该公司的现金流,保障其关停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韩德云、张太宇、卢啸风、伍源德认为:该关联交易将有效地维持该公司的现金流,保障其关停工作的顺利进行。该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