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书面函证后,作出如下公告:
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一周之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简称:S*ST聚酯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07-061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在近一周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本公司同意推进股改工作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已经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已同意推进股改工作的非流通股股东有3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99.9%,已经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考虑到本公司实际情况,资产重组与股改工作统筹运作将更为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但目前资产重组工作尚未有实质性进展,所以股改工作也未能进入实质性操作程序。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1家,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该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已变更,无法取得联系。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保荐机构将协助制定本公司股改方案并出具保荐意见书。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