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连续停牌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因公司存在较大数量的逾期贷款和逾期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正积极与相关债权银行商谈,准备对公司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及相关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07年9月11日起连续停牌,在此期间,公司为重组工作的顺利开展做了积极的努力,现将相关重组事项进展情况披露如下,同时将近日来部分媒体对于公司及大股东的一些相关报道做如下说明:
一、公司债务危机产生的原因及现状:
自2005年始,本公司大股东申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达集团)与江苏太平洋建设集团之间建立了互保关系,2006年9月份江苏太平洋建设集团资金链断裂,相关债权行追究申达集团的连带担保责任,迅速波及到本公司以及与本公司有互保关系的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龙创业)。受其影响,相关债权银行在短期内抽走了申达集团及中达股份(本公司)及相关担保单位申龙创业的大量流动资金,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了严重威胁。申达集团、中达股份及申龙创业等单位因此陷入债务危机之中。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06年至今本公司先后收购了常州御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江阴申达大酒店、江阴申达房产有限公司之股权及商务大楼与工业用地,“申达”牌驰名商标,并支付了控股子公司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所需资金1.5亿元,其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借款。由于债务危机,贷款银行采用只收不贷的方式压缩了本公司正常周转的流动资金,使得本公司处于资金紧缺状态,并造成了大量逾期贷款和逾期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逾期贷款明细表
(截止2007年10月13日)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逾期明细表
(截止2007年10月13日)
经与债权银行委员会协商,上述愈期贷款和愈期担保将在本次银团式债务重组中一并解决。
二、公司债务危机的解决及债务重组的进展情况:
在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及江苏银监局的协调和推动下,通过各方协商,决定以债务重组方式解决公司债务危机问题。各债权银行组织了债权银行委员会,并由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作为债权银行委员会牵头行。目前公司已与债权银行委员会达成银团式债务重组意向方案,该方案各债权银行正在上报各自总行审批之中。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进行重大债务重组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合理配置公司资产,集中管理,公司拟将去年自申龙沿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的亚包商务大楼及相关发展用地全部改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申达房地产有限公司集中受让,并由其归口管理,统一开发、利用。公司现已获得当地政府关于房产、土地过户中规费优惠的批示,具体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三、公司近年来重大资产产易情况说明
2006年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先后收购了常州御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江阴申达大酒店、江阴申达房产有限公司之股权、商务大楼与工业用地及“申达”牌驰名商标,交易内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交易价格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土地估价报告》确定,不存在向大股东或其它企业输血的情况。对于公司重大资产交易及关联交易,都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的股东情况及控制关系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张国平先生,其拥有申达集团有限公司70%的股份,其兄张国兴先生持有申达集团有限公司30%的股份。
由于目前公司债务重组方案尚处在商讨之中,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并公告后公司股票恢复交易。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临2007-040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10月10日以传真方式通知,于10月1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关联董事王炜、朱景文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消公司出资1000万元认购无锡普润典当有限公司800万股股份的议案》。
公司于2007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出资1000万元认购无锡普润典当有限公司800万股股份的议案》。由于典当行业为特殊行业,根据相关规定,其出资股东的流动资产必须大于流动负债,本公司无法达到这一标准,公司董事会决定,撤消公司对无锡普润典当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投资。
二、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认购无锡普润典当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份的议案》。
公司因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无法对无锡普润典当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经公司董会研究决定,决定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认购无锡普润典当有限公司股份,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典当企业股份必须按面值发行,因此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次实际可认购1000万股无锡普润典当有限公司的股份,占无锡普润典当有限公司发行后注册资本的 8.42%。
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4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6.67%,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33%。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