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上市公告书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全文。
二、股票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增发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本次增发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增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26号文核准。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发行的共计176,940,639股A股股票,其中,82,475,358股将于2007年10月24日上市流通。本次增发股票的上市及限售情况如下:
参与本次增发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参照《证券法》第四十七规定,如自增发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卖出其所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变动参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执行。
本次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10月24日
3.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4.股票代码:600795
5.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总股本:2,723,884,529股
6.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76,940,639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限售期:无限售流通股有1,570,726,004股,有限售流通股有976,217,886股,具体可流通日期如下:
8.发行前股东对本次发行所增发股份锁定的承诺:根据有关规定,发行人控股股东国电集团承诺将所认购的本次增发股票上市后锁定12个月,并遵守本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的持股比例承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网下A类申购的股份自本次增发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一个月。
10.本次发行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无锁定安排的股份:82,475,358股
11.股票登记机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2.上市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国电电力
2.英文名称:GD POWER DEVELOPMENT CO., LTD.
3.注册资本:254,694.3890万元(本次发行前)
4.法定代表人:周大兵
5.董事会秘书:陈景东
6.注册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4号
7.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国际投资大厦B座9层
8.邮政编码:100034
9.联系电话:010-58682200,010-58682100
10.传真:010-58553800
11.公司网址:http://www.600795.com.cn
12.电子信箱:gddl@600795.com.cn
13.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网经营;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节能产业的开发及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售(后三项仅限于分支机构)。
14.所属行业: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2007年10月2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三)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2007年10月2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76,940,639股
(二)发行价格:17.52元/股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除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份外,其余股份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四)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网下发行出具了验资报告((2007)京会兴验字第1-74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网上发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07)第11853号)
(五)募集资金总额:3,099,999,995.28元
(六)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公告、推介费、登记存管费、律师费、审计费)合计58,763,013.56元,每股发行费用为0.33元。
(七)募集资金净额:3,041,236,981.72元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55元(按照2007年半年度报告数据的基础上按增发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九)发行后每股收益:0.22元(在2007年半年度报告数据的基础上按增发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期间,公告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9月份业绩快报》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2007年1-9月份本公司净利润较2006年同期同比增长了73.18%;2006年同期数据按照新会计准则调整后,2007年1-9月份本公司净利润较2006年同期同比增长为47.32%。
六、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一)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建熙
保荐代表人:周家祺、段爱民
项目主办人:王晟
经办人员:徐兆彤、周家祺、石芳、施方明、梁晶晶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楼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已对本公司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本公司本次增发的股份符合上市的基本条件,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同意推荐本公司本次增发的股票上市。
特此公告。
发行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3日
发行人注册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4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