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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批准10家期货公司为该所首批会员单位,即首批金融期货会员,其中包括:全面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以及交易会员。分析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中金所的会员架构已基本形成,股指期货的脚步也将越来越近。
中金所此次批准的会员单位分别为:全面结算会员:国泰君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南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交易结算会员: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银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经易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格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交易会员:黑龙江省天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瑞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重庆先融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昨日,这10家期货公司在中金所参加了金融期货首批会员的入会仪式,并通过抽号方式确定中金所会员号。据介绍,中金所会员号有三位数组成,并且为了便于鉴别会员的不同类型,投资者可以通过会员号的首位数字识别。其中全面结算会员的首位数字为0,(如:国泰君安期货的会员号为001号、南华期货为002号);交易结算会员的首位数字为1;而交易会员的首位数字则为2。
据中金所介绍,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指导原则,首批10家会员单位都经过了中金所严格的审核。相关期货公司在申请中金所会员资格时,除了要提交中国证监会金融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许可的批复文件,还要提交会员资格申请书、业务准备情况报告、技术系统准备情况报告。此外,中金所还专门组织人员赴上述期货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
据期货业内人士介绍,这次首批会员的审批通过不仅为其他期货公司的筹备提供了指导性的样本,而且也将激励未获得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提高筹备效率,因此下一批会员的审批速度有望进一步加快。中金所也在昨日表示,将本着“成熟一家,发展一家”的标准,会员审核工作将继续推进,陆续批准新的会员单位。
■记者观察
股指期货推出条件日趋成熟
⊙本报记者 黄嵘
“中金所首批会员诞生意味着股指期货已进入了正式启动阶段。”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教授评价道。
自去年9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挂牌成立之时起,股指期货的筹备工作便拉开了序幕。此后的筹备工作便主要从法规政策和技术系统两方面着手开始。在经过了几个月的征求意见后,作为股指期货推出的法律基础———《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率先于今年4月正式推出,相关的管理办法也跟随陆续出台。今年6月,中金所又公布了《中金所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标志着股指期货的法规筹备已基本完备。
而在会员建设方面,中国证监会先后在4月中旬和6月下旬公布《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审批》和《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审批》行政许可规定。证监会并于7月批准了首批金融期货业务资格的牌照,为股指期货的会员申请提供了“通行证”。
昨日中金所首批会员的诞生是自以上重大筹备工作之后的又一重要性事件。从这次首批会员的组成来看,股指期货交易跑道的框架雏形已被搭建,从全面结算会员到交易结算会员再至交易会员这一“自上而下”的架构体系已经形成。这对于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者来说是具有非常实际意义的,会员的诞生意味着从投资者至交易所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的这一通道已经被打通。首批会员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其是股指期货推出的必要条件,引用胡俞越教授的话来说,与此前的筹备阶段所不同的是,这更意味着从昨日起股指期货已进入启动阶段。
但股指期货进入启动阶段并不意味着期指上市已经“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其实,从启动到上市之间仍旧有许多实质性的事情需要完善。
首先是会员数量需要进一步扩大。据浙江一期货公司负责人估算,首批10家会员的净资本最多能够撑起100亿的股指期货保证金,这将大大制约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胡俞越教授认为,只有当中金所拥有10家全面结算会员、30家交易结算会员和若干家交易会员时,才真正算是万事俱备。
此外,另一个较为现实的筹备工作是期货公司的客户开发。机构投资者将是股指期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但是这些主要参与者的游戏规则却迟迟未出,令股指期货的客户开发工作始终止步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