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10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10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07年10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七、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持股凭证及其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085256
联系传真:0951-2085256
联系人:武雄
3、登记时间
2007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期间每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八、其它事项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2日
附件一:
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操作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投票代码
(3)表决议案
如果股东想一次性表决所有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图示
如果股东想依次表决所有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图所示
(4)表决意见
2、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赛马实业”A股的投资者,如对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股权登记日持有“赛马实业”A股的投资者,如对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委托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3)股权登记日持有“赛马实业”A股的投资者,如对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委托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3、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只能选择一种行使表决权,不能重复投票,否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某一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情况,只要股东以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二: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股东帐号: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