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2007年10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ST华侨 编号:临2007-055号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前公司与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就海南国际租赁公司破产案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达成调解,该破产案内容及进展情况已于2007年6月6日、2007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7)琼民破监字第2-1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一次性付给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人581,331.00元以结清双方债权债务;
二、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人均要求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发调解书;
三、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人应在收到调解书之日即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冻,并提请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7年10月23日之前向福建工商部门送达解除对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的冻结的裁定,如逾期超过10月25日尚未送达解冻裁定,则恢复按照海南高院(2007)琼民破监字第2号<<通知>>执行;
四、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解冻裁定送达福建工商部门之日,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上述款项支付给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人。逾期应支付日万分之五的罚息。
根据本公司与福建北方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暨重大债务重组协议书》,该债务所产生的费用由福建北方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