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查了公司第三季度报告。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黄新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树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少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对200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07-025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22日12 时。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2007年10月23日刊登的《新海股份: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慈溪恒隆商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慈溪恒隆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隆商务”)成立于2006年3月7日,经营范围为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服务。该公司新开业,尚未开始正常经营。
2006年2月1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与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和陈泉锋等5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慈溪恒隆商务有限公司。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慈弘会验字[2006]第9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6年3月3日,恒隆商务共收到注册资本3,400万元,其中本公司缴纳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77%。
2006年12月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对慈溪恒隆商务有限公司增资500万人民币的议案。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慈弘会验字[2006]第80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6年12月11日,恒隆商务共收到注册资本7,650万元,其中本公司缴纳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77%。
由于近期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贷款的控制,恒隆商务投资建造的恒隆商务大厦由于资金紧缺工程进展受限,恒隆商务第七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由股东按比例增资的决议。根据近期工程资金的需求情况和持股比例,公司决定增资400万人民币,以自有资金出资,本月月底前交付完成。增资后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
三、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2007年10月23日刊登的《新海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该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07年10月23日刊登的《新海股份:章程修正案》。
该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整改报告》。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2007年10月23日刊登的《新海股份:公司治理整改报告》。
六、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的议案》。
由于董事刘云晖辞职,公司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董事长黄新华的提名,许钊勇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具备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拟聘任许钊勇先生为公司董事。
该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候选人许钊勇先生简历:
许钊勇,男,4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慈溪庵东供销社财会科长,宁波新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浙江慈溪市供销联社财务科长,现任公司子公司宁波广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许钊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除担任公司子公司宁波广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外未在其他公司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七、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鉴于上述议案三、四、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07年11月7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2007年10月23日刊登的《新海股份: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07-027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 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11月7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11月6日-2007年11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1月6日15:00至2007年11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07年11月1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07年11月3日(星期六)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1月1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聘任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和议案二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议案三需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同意。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北三环东路239号 邮编:315300
(三)登记时间:2007 年11月5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07 年11 月5 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人:孙宁薇 郑清
2、联系电话:0574-63029608 传真:0574-63029192
3、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 年11 月7日的9:30 至11:30、13:00 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120;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4)输入委托股数。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新海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07年11月6日15:00至2007年11月7日15:00的任意时间。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07-027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2日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6,168.05万元,根据2007年5月9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8000万元闲置募资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六个月(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11月8日)。
截至2007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投入5,825.00万元,预计到今年年底还需要4000万元。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将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六个月(2007年11月8日至2008年5月7日)。为了确保能按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将随时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至今,已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226.8万元。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降低相应数额的流动资金贷款,按同期借款利率计算,半年可节省财务费用198万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银行信贷信誉高,公司完全有能力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随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本公司独立董事朱武祥、潘亚岚、张大亮就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6,168.05万元,根据2007年5月9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8,000万元闲置募资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六个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至今,已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226.8万元。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本次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董事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新海股份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代替银行借款,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从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新海股份全体股东的利益。新海股份本次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为不超过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六个月(2007年11月8日至2008年5月7日),到期后应足额归还。本次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新海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革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海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有关规定,新海股份上述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须经过公司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此,本保荐人对新海股份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新海股份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达到目前募集资金总额(10,175 万元)的58.97%,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的规定,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07-028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7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同时设立了专门的电话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07年8月13日至8月14日接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的现场检查。公司根据社会公众的评议、宁波证监局的检查结果,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检查了公司上市以来的运作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于2007年10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根据宁波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宁波新海公司治理综合评价及整改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公司本着严格自律、对股东负责、为股东谋利益、回报股东的宗旨,按要求在公司规范治理方面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公司近期“三会”记录存在不完整的情况,部分资料未以原件归档保存,部分会议记录过于简单。
整改内容:上述情况系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所致。
整改措施:公司将“三会”资料重新整理装订,并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规范日后的“三会”会议记录,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2、募集资金使用变更程序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于2007年3月13日将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超过了公司上市募集资金总额的10%,但公司于2007年4月14日召开的二届七次董事会上才审议通过《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07年5月9日召开的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07年7月12日召开的二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湾新区征地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但公司已于2007年6月13日与慈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补充协议(06年已签订但未履行),购买杭州湾新区169.1亩土地作为三个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并分别于2007年4月18日和2007年6月29日共支付3304.214万元土地款。
同时,对上述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公司均未及时披露。
整改内容:公司相关人员对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的程序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知识了解不足。
整改措施:公司已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意识,杜绝类似的情况的发生。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 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07-029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2日在本公司205会议室召开,应到、实到监事三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杨继芬女士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的议案》。
5、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监事会对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