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长曹朝阳,财务总监郭春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娄根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⑴、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上年同期增加13,559.25 万元,增加1248.98%,主要是由于期末应收票据尚未背书所致.;
⑵、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上年同期增加18,585.80 万元,增加44.83%,主要是公司配套用户销量增加,账期内占用资金增加;
⑶、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上年同期增加1,824.96 万元,增加139.31%,主要是预付的租赁费及土地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⑷、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上年同期减少11,307.84 万元,减少71.52%,主要是本期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⑸、报告期末,工程物资比上年同期减少3,414.99 万元,减少93.32%,主要是本期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所致;
⑹、报告期末,无形资产比上年同期增加250.75 万元,增加60.337%,主要是本期增加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所致;
⑺、报告期末,预收款项比上年同期增加3,637.89 万元,增加122.51%,主要是新增预收客户的货款暂未结算所致;
⑻、报告期末,专项应付款比上年同期增加2,000.00 万元,增加4651.16%,主要是收到焦作市市政府15万套工程子午胎项目前期启动资金。
2、截止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⑴、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782.23万元,增加139.11%,主要是本年度提取的坏账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⑵、报告期末,营业利润、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0,766万元、7676.60万元,分别增加428.72%和434.28%,本年度营业利润和净利润的增长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汽车轮胎消费税税率的降低以及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费用所形成的;
⑶、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624.21万元,增加217.47%,主要是本年度收到的项目贷款贴息计入政府补助,增加了营业外收入。
3、截止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⑴、报告期末,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8,468.88万元,下降96.9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集中支付货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2007年10月11日,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我公司的10000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的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为1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2%, 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公司于2006年9月12日刊登了重要事项公告,披露了公司因为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7000万元人民币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而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扣押、冻结公司财产的有关风险事宜。公司近日接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津高民二初字第00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在上述7000万元银行借款的范围内向中信银行天津分行承担连带给付责任,逾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针对该判决,公司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提出上诉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从谨慎性原则出发,2006年度对该或有事项已计提了20%的预计负债;
目前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诉讼处于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程序中。
3、2007年9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未获通过。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第1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3)在第1项承诺期满后,当连续5个交易
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达到7.5元时(若公司股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做除权、除息处理,上述价格按照除权、除息规则相应调整),方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所持股份。
完全按承诺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曹朝阳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