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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7年10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纪向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翠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比期初数增长52.20%,主要是公司的房产销售回笼情况较好,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收回大量应收账款,导致银行存款增加;

      2、报告期内,应收款及其他应收款分别比期初减少40.71%和56.2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回动迁房应收款67038.01万元及其他暂时挂帐项目所引起的;

      3、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比期初增长41.97%,系由于投资性房产完工由在建工程转入;

      4、报告期内,公司长、短期借款分别增加229.07%、36.13%,主要由于公司上半年支付土地款,资金集中需求量较大而引起的。随着销售房款的逐步回笼,预计全年的贷款规模将会有所压缩;

      5、报告期内,公司预收账款增加83.39%,主要是由于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形势良好,销售款回笼及时,同时这些项目尚不符合收入结转条件暂未结转所引起的;

      6、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0.30%,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30.1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销售形势良好,结转面积同比增长7.53%,同时房地产销售结构也进一步优化,毛利贡献较低的动迁房占销售面积比较去年同期下降54个百分点,因此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率低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获利能力增强。

      7、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三项费用1638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6.29%,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回了大量动迁房应收款,相应的动迁房款贴息减少,使财务费用同比增加,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的房地产开发和销售面积均在较大幅度的增加,相应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有所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事项的内容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附注十一、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于2006年12月28日下发的国税发[2006]187号《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贵公司暂估了很可能需要补缴的土地增值税金额等事宜。如贵公司在该附注中所述,待江苏省地方税务机关根据上述通知出台具体的清算管理办法后,贵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对照该具体清算管理办法对已计提入账的土地增值税进行重新测算,该重新测算的结果可能不同于贵公司在本财务报表中计提的应补缴税额。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至本报告期末,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尚未出台相关的清算管理办法,公司仍按原方式预缴土地增值税。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纪向群

      2007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编号:2007-02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12日以电子传递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0月19日在苏州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实到董事12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同意12票,同意占1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改聘审计机构的预案》,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经与上海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决定不再聘任上海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7年年报审计机构,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7年年报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同意占100%);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预案》,同意朱南松、王兵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申请,对朱南松、王兵先生多年来为公司的发展和董事会的建设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同意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王平、包为夷先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同意占100%);(董事候选人王平、包为夷简历见附件)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同意12票,同意占100%);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2票,同意占100%);

      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07年11月8日上午9点

      会议地点:苏州市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公司会议室

      2、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改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累计投票制)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出席会议对象和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对象

      截止2007年11月2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律师。

      ●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社会公众股股东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07年11月6日(9:00-11:00,14:00-16:30)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人出席时需持有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江苏苏州市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

      邮政编码:215011

      联系电话:(0512)68072571、68096185 传真:(0512) 68099281

      联 系 人:徐征、宋才俊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 22 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平: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基本建设经济专业,本科学历,1998年9月毕业于英国格拉摩根大学(工程)项目管理专业硕士(MSC)学位,高级经济师、工程师职称。曾任苏州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

      包为夷:男,汉族,1962年1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物理系,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职称。曾任苏州乐园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党委委员,苏州乐园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附件2:公司章程修改内容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于10月中旬圆满完成。此次定向增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以及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按要求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7470000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9760000元”。

      原第三章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57470000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56021505股,其它内资股股东持有301448495股”修改为“公司的总股本为489760000股,全部为普通股”。

      附件3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附件4

      回        执

      截止     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附件5:独立董事对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公司作出的改聘审计机构的考虑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 孙水土、陈传明、刘勇、马建华

      2007年10月17日

      附件6:独立董事对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股东大会:

      因工作原因,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朱南松先生、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的董事王兵先生今提出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拟提名王平先生、包为夷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经审查,董事会候选人王平先生、包为夷先生均符合其各项任职条件,此次变更部分董事的选举或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上述选举和聘任。

      独立董事: 孙水土、陈传明、刘勇、马建华

      2007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编号:2007-02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10月19日在苏州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监事会对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审核意见为: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在对该第三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同意占1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改聘审计机构的预案》,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经与上海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决定不再聘任上海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7年年报审计机构,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7年年报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同意占100%)。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