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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7年10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易敏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伯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静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货币资金:报告期末为11108.63万元,较年初6912.36万元,增加4196.27万元,增长60.71%,主要原因是按协议于9月收回预付军科院二所的新药购买款6500万元所致。

      二、应收账款:报告期末为3704.44万元,较年初2462.81万元,增加1241.63万元,增长50.42%。预计年底余额将年初基本持平。

      三、预付账款:报告期末为2812.56万元,较年初8623.97万元,减少5811.40万元,下降67.39%,主要原因是按协议于9月收回预付军科院二所的新药购买款。

      四、应付票据:报告期末为0,较年初5000万元,减少5000万元,下降100%,系5月按期偿付到期银行承兑,报告期内没有新增应付票据。

      五、应付账款:报告期末为12636万元,较年初6934.85万元,增加5701.16万元,增涨82.21%,主要原因是部分销售费用和供货商款项未结清。

      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为0,较年初7032万元,减少7032万元,下降100%,系3月按期偿付到期中行外币借款所致,报告期内没有新增外币借款。

      七、净利润:报告期末为9741.27万元,较上年同期5364.52万元,增加4376.75万元,增涨81.59%,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公司产能增加和原材料价格下降使得生产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及销售费用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末为13189.74万元,较上年同期6177.78万元,增加7011.97万元,增涨113.50%,主要原因一是本期销售中现金收款增加,二是本期按协议收回预付军科院二所的新药购买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将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江中药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出百分之十。

      在2007~2009年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就公司2006~2008年度的利润分配提出以下议案并投赞成票:江中药业当年度的(现金或股票)分红比例将不低于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2006年公司实现净利润76,323,624.57元。在2007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上,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2006年度的利润分配提出以下议案并投赞成票:

      以2006年末公司总股本14611.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并派送现金0.7元(含税),合计派发股票股利29,222,400股,现金股利10,227,8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1,676,081.51元,结转下一年度。另外,公司以2006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上述现金和股票分红比例合计占2006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1.69%。

      其它承诺仍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易敏之

      2007年10月23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临2007-026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通知于10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及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传真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4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临2007-027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期,接控股子公司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医贸公司”)通知,为加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渠道纵深管理能力,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江中医贸公司已上调“江中牌健胃消食片”的现款开票价格,本次上调幅度为10.3%。由于产品目标市场竞品竞争激烈,“健胃消食片”虽然是同类产品领导品牌,但本次调价仍可能对销量产生影响。因此,预计此次“健胃消食片”的价格调整对本公司2007年整体合并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会略有增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4日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要求和江西证监局《关于江西辖区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赣证监公司字[2007]9号)的具体部署,我公司于2007年4月6日至6月10日进行了自查,6月26日至7月31日接受公众评议,8月1日至9月10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1)成立专项小组

      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易敏之为组长,董事、高管为成员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公司董事万素娟女士、总经理刘辉先生担任副组长,协助组长主持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审计、人力等主要部门负责人都参加了该小组的具体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吴伯帆重点负责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各个阶段工作的安排和落实,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2)学习、自查阶段(2007年4月6日至6月20日)

      1、4月6日至4月12日,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及证监局《关于江西辖区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赣证监公司字[2007]9号)的文件精神,全面学习《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在学习的过程中,讨论、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定解决办法。

      2、4月19日,公司制定并向江西证监局上报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方案》。

      3、4月21日至5月31日,由公司各有关部门及其责任人对照中国证监会《通知》之附件《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分条线进行内部自查,如实反映近三年来公司治理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整改方向。

      4、6月1日至10日,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小组根据各条线上报的自查报告,进行复查确认,然后形成综合性的《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5、6月19日,《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并上报江西证监局。

      6、6月26日,经江西证监局核准,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同步披露。

      (3)公众评议阶段

      1、6月26日,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包括公司网站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开设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专网,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治理状况和整改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2、7月21日,公司以临时公告形式将江西证监局公众评议信箱公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

      3、6月26日至7月31日接受公众评议,公司在专门设立的热线、传真和网络平台上,听取公众对公司治理现状的评价,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水平较为认同。

      (4)整改提高阶段

      1、9月24日起,江西证监局对我公司进行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现场检查,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和规范。检查中,江西证监局对公司治理方面、信息披露方面都提出了改进的意见。

      2、10月23日,公司根据江西证监局对公司治理情况检查的若干意见,逐项制定和落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形成整改报告上报江西证监局。

      (三)公司自查及江西证监局等监管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

      公司自上市以来,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重视公司治理工作,在规范“三会”运作、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谐投资者关系、推动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公司治理状况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但是,公司自查和证监局现场检查也发现公司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不容忽视的问题,我公司正在积极整改:

      问题一:内控制度具体实施细则需要进一步完善

      有关说明: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内控制度的要求涵盖公司业务的方方面面,其系统性和复杂性均比以前有很大提高,公司对内控制度的理解、制定和推行还需要一段时间,内控制度涉及的各项相关细则也需要在具体业务的实践中才能不断完善。以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公司正在重新梳理内部管理制度,对一些重要制度进行重新修订。

      整改计划:

      1、修订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严格按照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文和赣证监发[2004]16号文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台账的规定,并完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等程序。

      2、修订完善公司《章程》

      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如第11条、第22条、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第79条的“非会议期间,董事会应正当理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可临时聘请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第82条由职工推举的监事没有说明提名方式和程序、第138条、第198条等。

      3、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2.7规定,及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公司尽快完成以上三项工作后,年内力争提交董事会审议。

      4、加强公司各项会议资料的搜集、保存、整理分类工作。

      问题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有待完善。

      问题说明:工作人员因疏忽,未及时了解并更新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薪酬,导致公司2006年度报告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管薪酬与实际领取金额不一致。

      整改措施:上述问题的产生系工作人员在统计薪酬数额时,对涵盖范围的理解有误,公司已要求有关人员务必从中吸取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工作的细致性,提高对有关事项处理的准确把握程度。

      此外,2007年6月1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及有关工作人员将加强学习和实践,进一步完善制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问题三:公司治理创新尚有欠缺,股东大会召开方式单一。

      问题说明:自上市至目前为止,除在股权分置改革投票表决之外,公司的股东大会召开方式仅限于现场会议,没有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整改措施: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积极采取多种非现场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中小股东参与,以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权益。

      问题四:投资者关系管理需更具体化、多样化

      整改措施:在不违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前提下,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建立上市公司网络沟通平台,加强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工作,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和广泛的沟通。公司在建立了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已建立了自已的网站。此项工作6月份已完成。

      问题五:尽快设置内部审计部门

      目前,公司虽没有单独设立审计部门,但成立了审计委员会,相应内部稽核、内控体制等工作由该委员会组织,并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实施。该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但为了公司为更好的营造守法、公平、正直的内部环境,在企业内部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良好氛围,公司将尽快按章程规定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

      问题六: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

      问题说明: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虽然召开了会议,但未按规定进行会议记录;2006年个别董事调整时未单独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开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将加强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和独立董事职责要求,提高勤勉尽责意识和水平,按法定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薪酬、战略、审计、投资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将按章程和各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切实开展工作,支持董事会提高决策能力和治理绩效,推动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活动,我公司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员工的法人治理意识普遍增强,控股股东能够依法履行出资人的权利,公司独立性显著增强,公司日常运作的规范程度明显提高。公司将抓住机遇,以内控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克服公司治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夯实管理基础,推动公司治理朝着规范、创新、发展的目标向前迈进。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