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蔡兆林,财务总监邵长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磊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作出特别承诺:恒源煤电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皖北煤电集团持有的恒源煤电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限售期满后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且在此期间最低出售价格不低于15元/股(除权除息作相应调整)。报告期内,皖北煤电集团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兆林
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2007-027
转债代码:110971 转债简称:恒源转债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收购安徽卧龙湖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五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运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收购安徽卧龙湖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五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已在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中详细披露。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对安徽卧龙湖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五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
本次收购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一致。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