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收购公司土地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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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23日召开2007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以12709.2万元人民币收购公司“团结路18号”北菜园仓库所用土地资产的议案。
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以下简称整理中心)发来《关于对团结路18号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块实施土地收购整理的函》,来函表示依据《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市政府授权整理中心承担全市范围内经营性土地的收购、整理和储备,为实施市政府关于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总体安排,依据2007年土地收购整理计划,整理中心将对我公司位于团结路18号的土地实施收购整理。
该地块现为我公司所属储运分公司用于药材仓储,称为北菜园仓库。本次土地收购经测绘部门实地测量该地块使用面积为70608.6平方米(约105.91亩)。
公司还有位于天津市北辰区的青光仓库,该库占地总面积158016.6平方米(约237亩),其仓储容量可以满足北菜园仓库目前全部仓储商品,同时公司还拟改建青光库,扩大其库容仓储能力,以适应公司未来需要。
经协商,本次土地收购整理补偿标准为120万元人民币/亩,公司将获得土地收购整理补偿费总计12709.2万元人民币整,此收入为综合补偿费。该地块现账面原值为5820万元,净值为4522万元,扣除拆迁、纳税等相关费用,初步估计公司可获得净收益4000万元。具体数据待本交易结束账务处理完成后将进一步披露。
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协议及安排办理其他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