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
2、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在这两个交易日中同一营业部净买入股数占当日总成交股数30%以上。
3、经征询公司管理层,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函证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未能及时回复本公司函询。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7年10月19日、10月22日和10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且公司股票2007年10月22日和10月2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在这两个交易日中同一营业部净买入股数占当日总成交股数3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联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是否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但控股股东未能及时回复本公司函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及时回复本公司函询,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从 10月 24 日起停牌,直至公司控股股东回复本公司函询并发布相关公告后复牌。
特此公告。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 10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