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屡纳新员的理财产品家族中,股票、基金、保险、QDII、外汇市场正风生水起,好不热闹。股指期货这个即将新生的金融衍生品,能成为大众进行投资的新型理财工具吗?
⊙见习记者 涂艳
投资门槛高
今年7月份,国民信托已经推出国内第一只嵌入股指期货的集合信托产品——“国民稳盈宝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虽然该产品目前只投资于ETF开放式指数基金,但在股指期货推出之后通过其进行低风险套利是该产品的主要卖点。不过该产品认购起点为100万元,虽然国民信托客服部人员表示短短十几天该产品就发售完毕了,但显然100万元的门槛将不少普通投资者挡在了门外。
另外,私募基金也普遍关注股指期货的推出时间表,上月12日名为“震雷固执先锋”的信托理财产品开始接受预约认购,虽然该产品的年收益目标定位为100%看似诱人,但是100万元人民币的门槛也让资金少的投资者望而却步。
百万元的门槛对于一般人来说是望之莫及,但即使不借道信托或者基金进行投资,投资者单独斥入资金也是需要较高成本的。格林期货公司分析师郭杰给记者计算过,以昨日沪深300指数收盘5588点计算,乘以合约乘数每点300元,加上最低10%的保证金和期货公司收取的各项费用,投资沪深300指数的一张合约至少就要交出近20万元的个人资金。
投资风险大于股票市场
股指期货推出之后,利用杠杆原理虽然可以大幅降低投资成本,但是由于股指期货的专业性,一般投资者难以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脉络,做出合理的买卖操作。
期货交易的杠杆性让很多人产生了“以小博大”的冒险心理,微小的价格变动既可让你赚得盆满钵满,也可能因保证金不足并难以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而被迫强行平仓,结果极有可能是血本无归。同时,和股票交易一样,技术障碍可能让投资者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而导致损失。
赌博心理常作祟
由于期货是期买和期卖双方的博弈,便有人将交易心得誉为“赌徒哲学”。专家提示:期货尤其是股指期货合约价值高、风险大,缺乏风险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切不能将其作为“赌博”新品种,单纯以运气论输赢。期货交易中,先进的分析模型、完备的投资策略、成熟的投资心理等等都是左右收益的主要因素。
例如,股指期货就受到至少两方面的因素影响:首先,股指期货以沪深300指数为交易标的,股市的波动已经屡见不鲜,何况股市的“一石”将击起期货市场的“千层浪”,及时关注权重股的走势才是关键;其次,宏观经济的走势特别是主要数据的出台都将对期货价格产生影响,如果对国内及其国际的经济走势没有及时准确地判断将随时可能被淘汰出局。
中小投资者不适合投资
可以说,股指期货虽然博得了众多的市场关注,但是目前为止它还只能作为一种股票市场风险管理的工具,也就是以套利为主、投机为辅。受到资金规模、人员技术、风险承受能力多方面的制约,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股指期货并不适合作为一种理财产品加以操作。
中国证监会在今年5月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强化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就特别强调了投资者风险教育。其中明文要求“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投资者尤其是新入市的中小投资者的风险承担能力的评估工作,教育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注重长期投资,讲清投资与投机、风险与收益的关系,教育投资者认识股票投资是高风险投资,切实告诫投资者不能将日常生活必须资金和必备资金投入股市。”并且明确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期货经营机构和上市公司等多类主体在其中担负的责任。
“作为一种中性的工具,不同层次的投资者要量体裁衣,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入市。”永安期货公司总经理施建军认为。毕竟,股指期货如箭已在弦,铠已覆肩,入市风险,请多谨慎!
■小链接
股指期货成长历程
2006年1月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筹备组成立,范福春任组长。
2006年7月6日
股指期货规则草案意见征求会在上海举行,各方关注的股指期货交易细则与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已渐趋明朗。
2006年9月8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正式成立。
2007年4月
证监会发布一系列配套细则,6日《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草案出台;12日《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颁布,为金融衍生品奠定法律基础;22日《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等法规的出台意味着股指期货的配套法规已基本出具。
2007年4月25日
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牌照正式申请启动。
2007年7月
国民信托推出国内第一只嵌入股指期货的集合信托产品“国民稳盈宝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期货市场进行低风险套利。
2007年9月12日
由上海震雷投资管理公司担任投资顾问的“震雷股指先锋信托理财产品”开始接受预约认购,并将在股指期货推出时间正式公告后成立,该产品有望成为国内首只偏期货型股指期货阳光信托产品。
2007年10月22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首批10家会员率先亮相,股指期货进入倒计时。其中有2家全面结算会员:国泰君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南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等5家交易结算会员;黑龙江省天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等3家交易会员。
(涂艳 、崔君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