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子公司股权转让给国电集团
2007年10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彭友
长源电力今日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下称国电集团)拟从湖北省电力公司手中受让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5.27%股权。
据悉,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源一发),长源电力为其控股方,国电集团为长源电力第一大股东,持有其37.39%股份。
长源电力披露,公司日前收到了国电集团与湖北省电力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并获悉国电集团已完成该部分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经协商确定,长源一发15.27%股权的转让价款为3252万元。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920万千瓦发电权益资产(简称920项目)的变现工作。长源一发为920项目所涉企业,其所涉变现股权比例为15.27%。本次股权转让方为湖北省电力公司,受让方为国电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