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互保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签署在2亿元人民币总额内相互提供担保的互保协议;
2、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次互保事宜;
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次互保事宜;
4、上述互保协议已于2006年12月25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登陆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查阅本公司及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情况的概述:
根据本公司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互保协议,在互保有效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总金额为 2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的担保,该等担保行为包括双方控股子公司为对方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所做的担保。
因此本公司于2007年10月23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起支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该行申请的2,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从2007年10月25日至2008年10月24日。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累计向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根据互保协议,本公司仍有义务继续向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 11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注册资本为2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在龙。经营范围为绿色环保再生纸、特种纸及其它纸品及纸制品、造纸原料的制造、销售;与纸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平湖市曹桥镇,主要生产经营地和经营性资产处于浙江省平湖市。截止2006年12月31日,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66959.65万元,净资产66298.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9.47%,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5829.74万元。目前,公司持有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6.74%的股份,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并列第一大股东。
四、担保的风险评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招商银行凤起支行的借款为其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且该公司经营情况十分稳定,财务状况稳健,资产质量良好,本身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9000万元、信用证开证最高额度美元12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累积担保总额为信用证开证最高额度美元120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75%,4.8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其他
鉴于本公司仍有义务向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11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公司将继续根据协议实际履行情况作进一步披露。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互保协议;
3、公司向招商银行凤起支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4、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经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