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曾于2007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11月2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11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股权登记日
2007年10月26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07-020号公告,即《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
1.2.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1.2.2发行方式
1.2.3发行数量
1.2.4发行对象及股份认购方式
1.2.5锁定期安排
1.2.6上市地点
1.2.7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1.2.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购买资产范围及定价依据
1.2.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1.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1.3关于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1.4关于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发行价格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亿利集资源集团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1.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中,第1.2、1.3、1.4、1.5、1.6、1.7、1.8项议案在表决中,关联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第1.2项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以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07年10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7年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科技大厦三楼307室
3、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11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规则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738277 | 亿利投票 | 19 |
2、表决议案
序号 | 议案 | 申报价格 |
1.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1.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07-020号公告,即《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 | 2.00元 |
1.2.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3.00元 |
1.2.2 | 发行方式 | 4.00元 |
1.2.3 | 发行数量 | 5.00元 |
1.2.4 | 发行对象及股份认购方式 | 6.00元 |
1.2.5 | 锁定期安排 | 7.00元 |
1.2.6 | 上市地点 | 8.00元 |
1.2.7 | 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 9.00元 |
1.2.8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购买资产范围及定价依据 | 10.00元 |
1.2.9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 11.00元 |
1.2.10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12.00元 |
1.3 | 关于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 13.00元 |
1.4 | 关于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14.00元 |
1.5 | 关于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 15.00元 |
1.6 | 审议《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发行价格的议案》 | 16.00元 |
1.7 | 关于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 17.00元 |
1.8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 18.00元 |
1.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9.00元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亿利科技”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议案1.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277 | 买入 | 1元 | 1股 |
(2)股权登记日持有“亿利科技”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277 | 买入 | 1元 | 2股 |
(3)股权登记日持有"亿利科技"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277 | 买入 | 1元 | 3股 |
5、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股东大会的多个待表决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六、其他事宜
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科技大厦三楼307房间
邮政编码:017000
电 话:0477-8372708 传 真:0477-8371744
联 系 人:索跃峰、卢丹
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科技 公告编号:2007—027
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情况
2007年10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登载了题为《亿利科技变身煤化工》一文,文中报道称“亿利科技还正在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将医药生产块剥离出上市公司,使其成为一个完全的煤炭生产和煤化工企业。”
二、澄清说明
经函询公司相关人员,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传闻事项不属实,也不准确。公司希望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为契机,将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已培育成熟的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股权资产置入公司,使公司最终将形成以PVC产业为核心,向煤电能源产业和水泥、精细化工等上下游产业进行延伸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架构。进一步拉动上市公司存量产业发展的同时,调整上市公司的产业结构。
目前公司并没有将医药生产块剥离出上市公司的想法,医药资产也不具备退出时机,未来三个月内也不会就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公司未来是否有整合主业,剥离医药资产的做法,将视公司发展情况而定,目前无法确定。
三、必要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传闻。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