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曾塞外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旭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静岩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1,715,543,274.68 | 1,776,016,568.11 | -3.4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1,391,916,212.03 | 1,393,787,708.37 | -0.13% |
每股净资产 | 1.85832 | 1.86082 | -0.1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356,951.7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5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 | -2,454,566.64 | 7,820,204.15 | -79.17% |
基本每股收益 | -0.00330 | 0.01040 | -79.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 | 0.0038 |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0330 | 0.01040 | -79.17% |
净资产收益率 | -0.18% | 0.56% | 2.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30% | 0.20% | 1.3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营业外收入 | 3,485,497.26 |
营业外支出 | -248,895.82 |
出售股票投资收益 | 1,743,010.47 |
合计 | 4,979,611.9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88,445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海南汇德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9,180,485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南金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_ | 9,126,06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_ | 4,424,12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岩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_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盈科资产担保有限公司 | 3,8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445,50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822,42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_ | 1,786,60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泰兴广告有限公司_ | 1,665,011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奥威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_ | 1,664,012 | 人民币普通股 |
注: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系受让其它股东股份并已解除限售,不包括股改方案实施后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78,235,400股,该部分股份仍处于限售期内。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净利润及每股收益下降79.17%,主要原因系公司2006年度投资收益较大,而目前公司主要业务利润水平未能有大幅增长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触发上述初始减持条件后,中海恒承诺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如果减持,则减持价将不低于24.50元/股(该价格高于海虹控股上市以来经复权处理后的股价最高值24.40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事项,对该价格进行相应除权处理)。 目前相关承诺正在履行中。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4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07年07月01日至9月30日 |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 电话沟通 | 投资者 | 讨论公司经营情况,提供公司公告及报告内容 |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07-22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暨二 ○ ○ 七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10月22日以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07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监事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七票全票赞成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9号)和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关于深入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琼证监发[2007]48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07]39 号)等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于2007年4月全面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相关工作安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司自查,相关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第二阶段为公众评议阶段,公司利用电话和网络平台听取和收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在第三个落实提高阶段公司接受了海南证监局的现场检查,根据海南证监局的现场检查情况和所出具的整改通知,对本公司治理尚需改进的地方制定了相应整改计划和措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加强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2007 年4 月,公司积极部署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成立了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以董事会及经营班子成员为主,由公司董事长曾塞外先生任组长,总裁康健先生及副总裁李旭先生任副组长,负责治理专项活动的具体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上官永强先生具体负责与监管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披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按要求分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各项工作。
2007 年5 -6月间,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海南证监局、深交所的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有关文件,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各项制度,对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问卷逐条进行自查,总结自查情况,撰写相应整改计划等。7月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情况》、《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2007 年7 月,公司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管部门,在指定网站予以公布,接受公众评议。在接受公众评议阶段,公司充分利用电话、电子邮箱及公司网站等听取和收集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治理情况的分析和评议。
2007 年9 月27 日,海南证监局对公司进行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9 月30日,海南证监局出具了《关于要求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琼证监发 [2007]202 号)。
二、海南证监局专项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公司近几年的信息披露工作存在披露不完整、不及时的问题。
公司对加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一直十分重视,为解决所存在的部分公告信息不完整、不及时问题,2004年公司就通过专门决议,建立公司内部应披露信息的报告标准、程序等相关制度,要求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执行。同时,公司每年都会通过各种方式转发与信息披露相关的文件督促有关人员执行,并专门召集包括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人员及部分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召开会议,向相关人员传达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规则。
公司在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中发现以上问题后,随即召开工作会议,要求相关人员提高信息披露意识,加强责任心,加强学习,在对现行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则、规定进一步强化理解的基础上,明确人员分工、明确工作程序,分清责任,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一旦发生问题,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公司同时也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相关制度的执行,并且于2007年7月10日通过决议,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更具有可执行性,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的情况已经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二)监事的知情权未得到充分保障,监事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了解有限,监事会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公司监事除召开监事会议审议公司年度及临时报告外,对于公司情况,也会不定期与公司经营班子进行交流与沟通,只是未能形成一定的会议制度。同时对于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基本均列席参加,因此公司总体情况和较为重要的业务进展及项目,公司监事均能够了解。
由于目前主要业务为医药电子商务,该业务范围分布较广,做为尚有本职工作在身的监事对具体的经营情况做到及时了解确有一定困难,而相关业务数据及财务状况都只能在对相关业务及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合并后才能获得,因此,做为监事也只能以审议临时报告作为主要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监事更为广泛地参与对公司管理与监督,更加充分地发挥作用。就此,董事会、监事会决定根据情况定期安排董事、监事与公司经营班子召开联席通报会,由经营班子向董事会及监事会报告公司经营及业务的最新进展,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使监事能够发挥更大作用。
联席通报会将采取包括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公司经营发展情况,除按照季度召开定期会议外,也可根据公司业务发生的重大变化或进展召开临时会议,并将会议主要内容整理成会议纪要供未参会高管人员学习。
(三)独立董事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存在独董任职期间从未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的培训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也面临与监事相近的情况,主要受到公司业务范围较广,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渠道较为单一的限制。就此,董事会、监事会决定根据情况定期安排董事、监事与公司经营班子召开联席通报会,由经营班子向董事会及监事会报告公司经营及业务的最新进展,保障独立董事能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证监会组织的董、监事培训能够确保董、监事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动向,提升公司董事、监事的业务素质,确保决策科学,从而提高公司运作的规范与效率。公司将根据独立董事各人情况在近期安排参加中国证监会所组织的培训,并将在今后争取安排所有董事、监事每年至少参加1-2次中国证监会所组织的相关培训。
(四)董事会会议记录不完整,对董事发言的记录不详尽。
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公司运作的重要文件,完善的会议记录和董事发言记录是公司“三会”规范运作和良好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董事会会议今后将明确由专人记录,并将详尽记录董事发言情况。
通过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公司日常运作的规范程度明显改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治理水平广泛认同,形成了公司与利益相关者的良性互动。公司将以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良好开端为契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继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的组织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提升公司治理质量,保持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给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