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认沽权证下周二起只限涨幅不设跌幅限制
2007年10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黄金滔
针对临到期深度价外认沽权证普遍出现大幅波动、过度炒作的现象,深圳证券交易所再出新规。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深交所今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集ZYP1”等深度价外权证交易监控的通知》,调整“中集认沽权证”的涨跌幅限制,即从10月30日起仅实行价格涨幅限制,不实行跌幅限制。
通知规定,“中集认沽权证”的价格涨幅限制将根据其前收盘价格范围进行调整:(1)当前收盘价格在0.100元以上(含0.100元)的交易日,价格涨幅比例为10%;(2)当前收盘价格在0.010元至0.100元(含0.010元)的交易日,价格涨幅比例为20%;(3)当前收盘价格低于0.010元的交易日,价格涨幅比例为50%。
通知同时规定,对其他深度价外权证也将采取类似措施,具体实施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相关报道详见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