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姚兴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兴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爱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48,866,681.76 | 339,061,936.85 | 2.89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 264,220,696.30 | 260,574,004.63 | 1.40 |
每股净资产(元) | 4.40 | 4.34 | 1.3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831,414.19 | 27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0 | 300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元) | 2,303,527.19 | 7,246,691.67 | 24.13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4 | 0.12 | 3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13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4 | 0.12 | 33.33 |
净资产收益率(%) | 0.88 | 2.76 | 增加0.1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1.02 | 2.90 | 增加0.41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368,701.61 |
合计 | -368,701.6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06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苏州工业园区药科大新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 695,90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 27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万云 | 1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旭蓉 | 139,235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胜兰 | 1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 玮 | 129,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玉玲 | 11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 川 | 103,810 | 人民币普通股 |
汪荷英 | 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股东扬州制药厂已履行其在股改中做出的特别承诺:
(1)自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遵守前项承诺的前提下,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2)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的承诺期满后12个月内,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股份数量占联环药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且价格不低于10元/股(除权除息则相应调整)。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兴田
200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编号:临2007—016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
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姚兴田先生主持。会议经过了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会议就下列预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同意公司出资1800万元(RMB)与自然人彭志恩共同设立扬州联澳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同意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RMB),该公司设立后,本公司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40%;同意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同意将本次投资事项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根据陈福康先生的请求,同意其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与董事会秘书的职务(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根据姚兴田董事长的提名,并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此项提名的情况下,决定聘请王爱新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前,董事会秘书职责暂由董事长姚兴田先生代行(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王爱新:中国国籍,男,1961年9月29日出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历任扬州制药厂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本公司财务部主任;2004年4月起任本公司财务副总监,2007年4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五、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预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一)会议时间:2007年11月18日(周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长姚兴田
(四)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公司出资1800万元(RMB)与自然人彭志恩共同设立扬州联澳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不涉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所规定的须经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的5类事项,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不进行网络投票。
(五)出席会议对象:
公司董事会确定2007年11月16日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截止2007年11月16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到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六)列席会议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全体高管人员、公司法律顾问和审计师事务所代表
(七)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7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3: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文峰路21号公司证券部
3、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八)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峰路21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5009
电话号码:0514-87813082
传真号码:0514-87815079
联系人:赵太 于娟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的代理权限如下: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无表决权;
5、对不作具体指示的审议事项,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对于符合上述代理权限由受托人签署的法律文件,委托人均认可其法律效力。以上授权委托的期限自2007年11月18日至18日。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二○○七年 月 日
三、披露媒体及披露方式
本公告登载于《上海证券报》并发布于上证所网站。
会议无其他议题,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编号:临2007—01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4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10月14日发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马 骏先生主持,会议经过了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3票,弃权0标,反对0票。)。
二、同意公司出资1800万元(RMB)与自然人彭志恩共同设立扬州联澳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同意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RMB),该公司设立后,本公司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40%;同意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同意将本次投资事项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3票,弃权0标,反对0票。)。
会议无其他议题,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13 股票简称:联环药业 编号:临2007—018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910,5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1月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3月9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3月20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3月22日首次复牌。
2、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参加股改的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遵守前项承诺的前提下,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联环药业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2、持有联环药业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扬州制药厂单独承诺:
(1)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遵守前项承诺的前提下,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联环药业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2)在上述24个月承诺期满后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股份数量占联环药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且价格不低于10元/股(除权除息则相应调整)。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卖出交易,将卖出资金的30%划入联环药业账户归联环药业全体股东所有。
(3)如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之前,存在冻结且未明确表示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仍处于冻结状态且该股东仍未明确表示同意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则该股东应承担的对价安排将由扬州制药厂垫付,若日后该股东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须向垫付方扬州制药厂支付所垫付的对价及相应补偿,并取得扬州制药厂的同意,同时由联环药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申请。
以上承诺已得到参加股改的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的全面履行。
受让了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江苏新时空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股东北京松联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已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参加股改的义务并愿意遵守参加股改的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本公司的股本结构无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北京松联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根据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007)玄执字第529、880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受让了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江苏新时空投资有限公司所持1,940,000股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且已向本公司大股东扬州制药厂归还其所垫付的339,500股股改对价,现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600,500股,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600,500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扬州制药厂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3,7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60%。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3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5%。北京松联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600,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7%。
原股东江苏新时空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原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对应的上市流通总量不因原股东将股份转让而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股改保荐机构为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
华龙证券对本公司相关股东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松联通讯器材有限公司解除限售事宜出具的核查意见如下:
1、自联环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至今,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在联环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其持有的联环药业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锁定。
2、通过对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联环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所出具的《承诺函》、联环药业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联环药业董事会办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手续的函》等证明性文件的核查,本次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联环药业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和《14号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的规定。
3、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其在联环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做出的承诺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
4、根据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联环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做出的承诺,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联环药业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达到联环药业股份总数的1%时,须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5、北京松联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系根据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007)玄执字第529、880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受让了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江苏新时空投资有限公司所持1,940,000股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且已向本公司大股东扬州制药厂归还了其所垫付的339,500股股改对价;同时,北京松联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亦已出具承诺书,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参加股改的义务,愿意遵守且已履行了参加股改的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
北京松联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600,500股,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600,500股,符合股改说明书规定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的条件。
根据北京松联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做出的承诺,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联环药业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达到联环药业股份总数的1%时,须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6、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华龙证券同意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联环药业2,31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北京松联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所持联环药业1,600,5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910,5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1月1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单位:股)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1 | 扬州制药厂 | 23,760,000 | 39.60 | 0 | 23,760,000 |
2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310,000 | 3.85 | 2,310,000 | |
3 | 北京松联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 1,600,500 | 2.67 | 1,600,500 | |
合计 | 27,670,500 | 46.12 | 3,910,500 | 23,760,000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上市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为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松联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310,000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注:上市时间比原定时间晚的,不视为不一致)
北京松联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系根据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007)玄执字第529、880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受让了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江苏新时空投资有限公司所持1,940,000股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且已向本公司大股东扬州制药厂归还其所垫付的339500股股改对价,现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600,500股,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600,500股,符合股改说明书规定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的条件。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709,5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于2007年4月4日上市流通。苏州工业园区药科大新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31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31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已于2007年5月10日上市流通。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如无股本变动,免本项内容;如果某行没有数字,公司应该予以省略,序号作相应调整)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23,760,000 | 23,760,000 | ||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3,910,500 | -3,910,500 | 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27,670,500 | -3,910,500 | 23,760,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32,329,500 | 3,910,500 | 36,240,0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32,329,500 | 3,910,500 | 36,240,000 | |
股份总额 | 60,000,000 | 0 | 60,000,000 |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联系电话:0514-87829559
手机:1309207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