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谭应求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向伟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冀勇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单位:(人民币)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3.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4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机构投资者和新闻媒体的调研和采访,主要是个人投资者电话咨询股价及经营情况。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548 股票简称:湖南投资 编号: 2007-022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0月24日在君逸康年大酒店13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七人,实到六人。公司独立董事邹晓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鲁亮升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全体监事及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应求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审核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提名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提名谭应求、杨若如、皮钊、裴建科、安燕和潘建军等六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独立董事的提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定华、王颖梅、谭晓雨等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方可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要求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07]58号)文件要求,公司拟对现有《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内容如下:
修改章程第十一条
原章程第十一条为: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现修改为: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修改章程第一百三十三条
原章程第一百三十三条为: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由董事会确定人数、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现修改为: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由董事会确定人数、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1月1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公告详见《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07-025]。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详细内容见《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公告 [公告编号:2007-026]。)
上述议案中第2项、第3项、第4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谭应求,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浏阳市财政局股长、副局长,长沙市财政局科长、副局长;现任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在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党委书记。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杨若如,男,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长沙市调料食品公司团委副书记、行政办公室副主任,长沙市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正科级组织员、干部一科副科长,长沙市国道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现任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在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皮钊,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审计师。曾任长沙半导体材料厂财务科会计,长沙市审计局工交科科员,长沙市社会审计中心基建部副主任,长沙市审计局工交科副科长,长沙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处处长,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裴建科,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国家一级建造师。曾任长沙县公路局副局长,长沙市公路局机械工程处副处长,长沙市国道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工程科科长、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安燕,女,195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湖南省轻工供销公司副总经理,湖南省轻工设计院纪委书记、党委委员,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监事;现任湖南投资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潘建军,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浏阳公司副经理兼总工程师;现任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浏阳分公司经理,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在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浏阳分公司任经理。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定华,男,1944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教授。曾任贵州省万山特区政治部干事;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系主任、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现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湖南湘晟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沙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董事经历:
2003年至今担任桐君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5年至今担任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王颖梅,女,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教授。曾任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老师;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副主任;现任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主任。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谭晓雨,女,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君安证券公司高级研究员。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业公司部副经理。
董事经历:
2004年至今担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6年至今担任长沙力元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刘定华、王颖梅、谭晓雨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提名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举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于长沙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定华 作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与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主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人声明确认本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刘定华
二OO七年十月九日于长沙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谭晓雨 作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与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主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人声明确认本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谭晓雨
二OO七年十月十二日于长沙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颖梅 作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与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主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人声明确认本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王颖梅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于长沙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上市公司全称: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本人姓名: 谭晓雨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谭晓雨 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谭晓雨
日 期:2007年10月12日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上市公司全称: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本人姓名: 刘定华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刘定华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刘定华
日 期:2007年10月9日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上市公司全称: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本人姓名: 王颖梅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王颖梅 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王颖梅
日 期:2007年10月16日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对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董事会在对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名单进行审议和表决的过程中,能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各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并同意其表决结果。
独立董事:鲁亮升 邹晓春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548 股票简称:湖南投资 编号: 2007-023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07年10月24日在君逸康年大酒店13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晓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满,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提名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提名邓立民、吴立理两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议案中第2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邓利民,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政工师。曾任长沙县运输公司副书记、经理,长沙汽车客运公司,长沙市新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副经理;现任长沙机场高速路建设经营有限公司经理。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在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属长沙机场高速路建设经营公司任经理。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吴立理,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长沙市汽车客运发展集团公司长西分公司财务科长,长沙汽车客运发展集团公司机关主办会计,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现任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在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任计划财务部部长。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股票代码:000548 股票简称:湖南投资 编号: 2007-025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07年度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1月1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07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时
2、会议地点:长沙市君逸康年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参会人员
1、在2007年11月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凭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于2007年11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公司董秘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508号之三君逸康年大酒店12楼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联系人:何小兰
4、联系电话:0731-2327666 传真:0731-2327566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止2007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 股,拟参加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代表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回执、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股票代码:000548 股票简称:湖南投资 编号: 2007-026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的要求,按照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2007年4月至6月,公司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为组长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方案》,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逐项进行了自查,形成了《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2007年6月28日,公司2007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按规定于2007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同时,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电话、传真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2007 年7月25日至27日,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了现场检查,公司于2007 年8 月2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发来的《 关于要求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06]58 号,以下简称《通知》)。
公司高度重视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对本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现场检查情况,根据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评议、特别是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现场检查的结果,公司董事会经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意见
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通知》提出了如下整改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到期未换届,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2、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子公司深圳湘江投资公司担任总经理,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23条、公司章程第123条不符。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会主席。《公司章程》第11条规定工会主席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法》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的规定不符。
4、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有4人,超过公司现任董事总数7人的1/2,与《公司章程》第133条不符。
5、股东大会、监事会记录不够完整。
6、董事会未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没有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和机构负责独立审计。
7、对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200万元、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9500万元的担保责任尚未解除。
二、公司的整改情况
1、公司2007年第8次董事会会议上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2007年第4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上述三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足额选举董事,并保证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全体董事人数的1/3。
2、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市环路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会已做出决议同意公司总经理辞去深圳湘江投资总经理职务。
3、公司2007年第8次董事会会议上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就章程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进行了重新界定。
4、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工作中已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足额选举了董事,并保证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超过董事总数的1/2。
5、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公司监事会将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会议记录。
6、待董事会换届后,公司将在11月份完成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并制定相关制度,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7、目前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工作,待该公司完成资产重组后将有望一次性偿还9200万元银行贷款;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湘西自治洲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汇通支行签订了还款免息意向书,酒鬼酒同意于2007年11月20日以前分期偿还9500万元贷款本息。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认真贯彻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精神,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公司将以本次公司治理活动作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的一个良好契机。进一步树立依法规范运作的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促进公司的平稳健康发展。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会议原因 | 受托人姓名 |
邹晓春 | 工作原因 | 鲁亮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1,919,013,601.29 | 2,270,475,377.28 | -15.4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1,226,361,444.68 | 1,037,502,845.28 | 18.20% |
每股净资产 | 2.46 | 2.08 | 18.2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171,156.19 | -974.6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383 | -970.45% | |
报告期 (7-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1-9月) | |
净利润 | 2,408,822.15 | 187,522,799.40 | 576.42% |
基本每股收益 | 0.0050 | 0.376 | 571.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 | 0.351 |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050 | 0.376 | 571.43% |
净资产收益率 | 0.20% | 15.29% | 12.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16% | 14.30% | 12.3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股票投资收益 | 7,960,203.68 |
股权转让收益 | 10,000,000.00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173,513.78 |
所得税影响 | -5,984,126.76 |
合 计 | 12,149,590.70 |
股 东 总 数 | 157,661户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 东 名 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深圳市网纵实业有限公司 | 5,18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4,004,944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泉来实业有限公司 | 1,18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沃亚洁 | 1,015,025 | 人民币普通股 |
叶 桥 基 | 765,742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佳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61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东莞市东联投资有限公司 | 55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 章 玲 | 4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石 谷 凡 | 4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汇鑫安达科贸有限公司 | 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974.60%,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五合垸土地代办权证款57,320万元。 |
报告期内,酒鬼酒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湘西自治洲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汇通支行签订了还款免息意向书,酒鬼酒同意于2007年11月20日以前分期偿还上述贷款本息,中国工商银行湘西自治洲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同意减免酒鬼酒已发生的利息合计1,900万元。酒鬼酒已按约定偿还了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的款项3,329万元,其中第三期还款金额1,089万元。 4、本公司为湖南亚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华控股)2004年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借款5,000万元提供了担保,由于亚华控股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公告刊登在2007年7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目前,公司正积极与有关当事人协商解决此事。 |
发有限公司将推动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制 以此制定相应股权激励方案。 订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占该公司 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值 | 报告期损益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
601328 | 交通银行 | 12,209,296.40 | 0.02% | 12,209,296.40 | 739,056.80 | 0.00 |
合 计 | 12,209,296.40 | - | 12,209,296.40 | 739,056.80 | 0.00 |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07-024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