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第三季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李福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春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启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2007年9月30日) | 上年度期末 (2006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10,353,666,622.47 | 8,785,893,971.27 | 17.8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5,460,181,111.03 | 5,235,267,419.11 | 4.30 |
每股净资产 | 4.96 | 4.76 | 4.2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2007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5,933,112.15 | 6.3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4 | 6.38 | |
报告期 (2007年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2007年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净利润 | 192,714,277.59 | 386,162,617.48 | 36.60 |
基本每股收益 | 0.1752 | 0.3510 | 36.6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 | 0.3455 | — |
稀释每股收益 | 0.1751 | 0.3510 | 36.58 |
净资产收益率 | 3.53 | 7.07 | 增加0.8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3.47 | 6.96 | 增加0.77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营业外收入 | 17,293,278.57 |
营业外支出 | 10,196,171.53 |
以上影响所得税 | 1,064,566.06 |
合计 | 6,032,540.9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63,788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4,999,43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9,349,21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536,14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098,9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8,907,09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849,24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180,14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开元证券投资基金 | 7,797,98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499,645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报告期末“燕京转债”持有人总数及前十名持有人情况表
1、截止2007年9月30日,持有“燕京转债”人数为92人。
2、前十名“燕京转债”持有人情况
燕京转债持有人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数量(张) | 持有比例(%) |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 | 190 | 0.0027 |
祁国庆 | 90 | 0.0013 |
何兆权 | 70 | 0.0010 |
韦巧华 | 50 | 0.0007 |
刘希正 | 50 | 0.0007 |
徐学平 | 50 | 0.0007 |
张军 | 50 | 0.0007 |
欧阳志谦 | 40 | 0.0006 |
朱发清 | 30 | 0.0004 |
马德喜 | 30 | 0.0004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年初确立的品牌、投资、市场和产品结构调整战略,进一步提高市场开发和管理工作水平、加大力度调整产品结构和区域市场整合,圆满完成了经营目标,实现了盈利水平稳定、较快速度增长。
一至三季度公司共生产销售啤酒317万千升,比去年同期增长16.97%;加上受托经营管理的两家企业共生产销售啤酒332万千升;实现销售收入60734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43%;实现净利润3861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68%。报告期内北京、广西、内蒙、福建、湖北五大强势核心市场继续保持着迅猛的发展,公司在两广市场、江西市场、湖南市场等市场继续整合,使销售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成效显著。在北京市场,公司继续保持85%以上的市场占有率,啤酒销量实现了14.74%的增长,优势地位进一步加强;在广西市场,公司完成啤酒产销量61万千升,同比增长24.49%,市场份额达到85%以上;在内蒙市场,公司销售啤酒37万千升,同比增长27.59%;在福建市场,公司销售啤酒43万千升,同比增长7.5%;在广东市场,销售啤酒同期增长110%。
3.2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109.10%,主要原因是啤酒销量增长导致收入及利润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219.61%,主要原因是报告末银行承兑汇票将要到期尚未贴现所致;
(3)、应收账款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168.19%,主要原因是啤酒销量上升及结账方式导致报告期末时点金额暂时增加所致;
(4)、预付账款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89.72%,主要原因是预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41.6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业务往来款增加所致;
(6)、存货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32.87%,主要原因是产量增加导致原辅材料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64.21%;主要原因是部分子公司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建工程款增加所致;
(8)、商誉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246.96%;主要原因是按照股权分置方案,从二级市场增持惠泉公司股份,导致商誉增加;
(9)、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比期初减少46.02%;主要原因是奥运赞助前期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10)、应付票据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76.34%;主要原因是利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采购包装物增加所致;
(11)、应付账款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117.94%;主要原因是原材料及包装物采用延期付款方式增加所致;
(12)、预收账款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131.65%,主要是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50.56%,主要原因是执行新会计准则导致核算方法及核算范围的改变所致;
(14)、应交税费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164.96%,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增加导致各项税金增加所致;
(15)、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125.23%,主要原因是销量上升导致包装物押金增加所致;
(16)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末比期初减少40.64%,主要原因是专项拨款项目完工后已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17)、递延所得税负债报告期末比期初减少48.36%,主要是由于计提坏账准备导致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所致。
(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30.6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大幅度增长导致净利润增加所致;
(1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46.97%,是惠泉公司收取其联营公司泉州市龙珠酿酒有限公司投资收益款增加所致;
(2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报告期末比期初减少47.1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尚无应处置的长期资产;
(2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报告期末比期初减少34.51%,主要是技术改造工程支出减少所致;
(2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末比期初减少42.6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流动资金占用增加所致;
(2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262.35%,主要是分配股东的红利增加所致。
3.3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燕京转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105 号文核准,公司于2002年10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规模为7亿元人民币,每张面值为100元,票面利率为1.2%的可转换债券,转债存续期为5年。“燕京转债”于2002年10月31日上市流通,2003年10月16日进入转股期,2006年4月19日,因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元停止交易。
2007年10月16日,公司可转换债券到期摘牌,共有699,861,500元转为股票。公司已依据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规定,将剩余的1385张未转股的可转债按票面利率1.2%进行还本付息。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07年10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兑付兑息摘牌的公告》。
3.4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在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
(1)限售承诺
①若触发股份追送条款,根据燕京啤酒股改前持有燕京惠泉股权比例,燕京啤酒追加执行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4,411,044.39股股份。追送后燕京啤酒所持股份在股份追送实施完毕日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和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即12,500,000股,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即25,000,000股。
②若没有触发追送股份条款,所持股份自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即12,500,000股,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即25,000,000股。
③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燕京啤酒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惠泉啤酒股份,其出售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格。(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利润分配、在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债券、权证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调整)。
目前,承诺正在履行中。
(2)与燕京惠泉其他非流通股股东的一致承诺:
“本承诺人如有违反上款承诺的卖出交易,本承诺人将把卖出股票所获资金划入惠泉啤酒帐户归惠泉啤酒所有。”
“本承诺人保证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目前,承诺正在履行中。
(3)增持承诺
为保护流通股股东的权益,燕京啤酒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之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内,燕京啤酒将增持公司股份,使其持有的惠泉啤酒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达到50%以上。增持股份购入6个月内,燕京啤酒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承诺正在履行中。
(4)本公司在燕京惠泉股改中的董事会承诺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委托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决定,委托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惠泉”)对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进行管理。会议同时决定,公司在东南区域市场将以燕京惠泉为主进行运作,在东南区域以内的控股子公司将陆续通过委托经营或其他方式由燕京惠泉管理,公司在此区域内如有新收购或新建生产基地的事项,将以燕京惠泉为主进行运作。
会议决定,支持燕京惠泉不断提高在东南市场上的影响力,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在燕京惠泉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十二个月内,促使燕京惠泉董事会尽快制定燕京惠泉的管理层股权激励方案,燕京惠泉的管理层股权激励方案要以燕京惠泉净资产收益率达到6%以上为实施前提,力争使燕京惠泉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在三年内达到本公司水平。
目前,承诺正在履行中。
2、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二十四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
目前,承诺正在履行中。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6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6.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占该公司 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值 | 报告期损益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 变动 |
600573 | 惠泉啤酒 | 456,191,702.07 | 50.03% | 500,400,773.56 | 18,799,287.70 | 23,346,563.24 |
合计 | 456,191,702.07 | — | 500,400,773.56 | 18,799,287.70 | 23,346,563.24 |
3.6.3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所持对象名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持有数量 | 占该公司 股权比例 | 期末 账面值 | 报告期 损益 | 报告期所有者 权益变动 |
中投信用担保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3.00% | 30,000,000.00 | 0.00 | 0.00 |
合计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30,000,000.00 | 0.00 | 0.00 |
3.6.4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信息披露严格按照公开、全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体投资者。对于包括机构投资者在内的特定对象的调研及采访,本公司仅限于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公司已披露的信息进行交流和沟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由于特定对象的调研或采访而发生不公平信息披露的现象。
现将报告期接待来访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通过组织业绩发布会、投资者交流会、分析师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请进来” 境内外的投资者,与他们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沟通。公司总部接待境内境外、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来访约74人次。公司不定期的主动拜访机构投资者,听取他们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专线电话、专用邮箱以及燕京网站投资者版块等多种方式共回复了投资者约299个问题。
今后,公司将继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并依据深交所关于公平信息披露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