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季度报告已经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行全体董事出席了董事会会议。
1.3 本行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行法定代表人姜建清、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杨凯生及财会机构负责人谷澍声明并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基本信息
股票简称 | 工商银行 |
股票代码 | 601398 (A股) |
上市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工商银行 |
股份代号 | 1398 (H股) |
上市证券交易所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潘功胜 |
联系地址 |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
电话 | 86-10-66108608 |
传真 | 86-10-66106139 |
电子信箱 | ir@icbc.com.cn |
2.2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1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07年9月30日 | 2006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人民币百万元) | 8,597,756 | 7,511,188 | 14.5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人民币百万元) | 520,958 | 467,267 | 11.5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 | 1.56 | 1.40 | 11.4 |
2007年1-9月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百万元) | 437,32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元) | 1.31 | |
2007年7-9月 | 2007年1-9月 | |
税后利润(人民币百万元) | 22,684 | 63,882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百万元) | 22,463 | 63,307 |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07 | 0.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07 | 0.19 |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07 | 0.19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31 | 12.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1 | 12.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 4.35 | 12.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 4.45 | 12.6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人民币百万元) | 2007年1-9月 |
营业外收入 | 1,422 |
营业外支出 | (665) |
股权投资处置收益 | 61 |
所得税影响 | (276 ) |
合计 | 542 |
2.2.2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截至2007年9月30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的差异
净利润差异调节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007年1-9月 |
中国会计准则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307 |
调整事项: | |
确认已处置资产的评估增值 | 192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列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499 |
净资产差异调节表 | |
2007年9月30日 | |
中国会计准则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 520,958 |
调整事项: | |
资产评估增值转回 | (595)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列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 520,363 |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2.3.1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总数为1,271,727户。其中H股股东197,663户,A股股东1,074,064户。
2.3.2 本行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H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设置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1,271,727(2007年9月30日的A+H 在册股东数)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下数据来源于2007年9月30日的在册股东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股份类别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国家股 | A股 | 35.33 | 118,006,174,032 | 118,006,174,032 | 无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家股 | A股 | 35.33 | 118,006,174,032 | 118,006,174,032 | 无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外资 | H股 | 13.05 | 43,591,352,185 | 9,467,227,000 | 未知 |
高盛集团有限公司 | 外资 | H股 | 4.93 | 16,476,014,155 | 16,476,014,155 | 未知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国家股 | H股 | 4.22 | 14,102,149,559 | 14,102,149,559 | 未知 |
DRESDNER BANK LUXEMBOURG S.A (安联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DRESDNER BANK LUXEMBOURG S.A.持有本行股份) | 外资 | H股 | 1.93 | 6,432,601,015 | 6,432,601,015 | 未知 |
美国运通公司 | 外资 | H股 | 0.38 | 1,276,122,233 | 1,276,122,233 | 未知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其他 | A股 | 0.21 | 695,027,367 | 641,025,000 | 无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其他 | A股 | 0.20 | 664,959,047 | 641,025,000 | 无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其他 | A股 | 0.19 | 641,025,000 | 641,025,000 | 无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以下数据来源于2007年9月30日的在册股东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34,124,125,185 | H股 |
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180,000,000 | A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138,447,976 | A股 |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129,999,982 | A股 |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 | 128,556,900 | A股 |
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27,804,839 | A股 |
BNP Nominees Limited | 120,000,000 | H股 |
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15,473,183 | A股 |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 114,923,287 | A股 |
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0,335,003 | A股 |
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季度经营简要分析
核心资本充足率11.20%,资本充足率12.97%。 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利息净收入人民币1,597.05亿元,同比增长34.6%;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人民币242.84亿元,同比增长104.7%;税后利润人民币638.82亿元,同比增长66.5%,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33.07亿元,同比增长66.7%。成本收入比31.22%。 |
§4重要事项
4.1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07年前三季度,本集团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贷款和债券利息收入增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大幅增长以及存款成本及管理费用的有效控制。 |
4.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东在报告期内无新承诺事项,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与2006年度报告披露内容相同。截至2007年9月30日,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履行。 |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4.5.1 本行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序号 | 股票代码 | 简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 初始投资金额(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966 (中国香港) | 中保国际 | 9,746.49 | 6.89 | 357,917,70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 | 601998 | 中信银行 | 2,586.20 | 0.07 | 149,999,6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 | 600744 | 华银电力 | 2,982.64 | 4.19 | 30,0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 | 3988 (中国香港) | 中国银行 | 1,000.00 | <0.01 | 29,029,84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 | 001740 (韩国) | SK Networks | 27.29 | 0.11 | 14,088,11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 | 601600 | 中国铝业 | 918.19 | 0.07 | 10,0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7 | 600216 | 浙江医药 | 818.06 | 1.82 | 6,0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8 | 600642 | 申能股份 | 150.00 | 0.05 | 2,8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9 | 000430 | 张家界 | 612.00 | 3.33 | 2,0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 | 600236 | 桂冠电力 | 166.67 | 0.12 | 2,0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1 | 600252 | 中恒集团 | 264.67 | 1.22 | 2,0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合计 | - | - | 605,835,266 | - |
4.5.2 本行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持有对象名称 | 初始投资金额(元) | 持股数量 (万股) |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 | 172,585,678 | 不适用 | 12.45 | 85,504,032 |
厦门国际银行 | 102,301,500 | 不适用 | 18.75 | 102,301,500 |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 90,000,000 | 9,000.00 | 5.45 | 90,000,000 |
广东发展银行 | 54,465,475 | 2,477.83 | 0.22 | 54,465,475 |
中国平安保险(香港)有限公司 | 14,134,025 | 27.50 | 25.00 | 41,466,247 |
岳阳市商业银行 | 3,500,000 | 353.64 | 1.59 | 3,617,582 |
银联通宝有限公司 | 1,950,004 | 0.0016 | 0.016 | 2,755,135 |
桂林市商业银行 | 420,000 | 113.61 | 0.51 | 1,289,934 |
南昌市商业银行 | 300,000 | 39.00 | 0.03 | 522,646 |
合计 | 439,656,682 | - | - | 381,922,551 |
§5附录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载于本报告附录。
注:2007年9月28日,本行与Halim银行股东顺利完成Halim银行90%权益交割的法律手续,正式成为该行控股股东。Halim银行于交割后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印尼)有限公司,成为本行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本行网址(www.icbc.com.cn,www.icbc-ltd.com)。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址(www.hkex.com.hk)及本行网址(www.icbc.com.cn,www.icbc-ltd.com)。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1398 股票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07-28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5日在工商银行总行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亲自出席12名,委托出席3名。其中,宋志刚董事委托仲建安董事,康学军董事委托傅仲君董事,许善达董事委托梁锦松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约翰·桑顿董事通过电话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姜建清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标准银行集团有限公司20%股份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1票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收购标准银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银行”)实施日扩大后总股本的2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其中10%为收购标准银行已发行的普通股(以下简称“旧股”),另外10%为认购标准银行向本行定向发行的新普通股(以下简称“新股”)。收购旧股和认购新股互为前提条件。本次交易完成后,本行将成为标准银行的第一大股东。
标准银行于1862年成立于南非伊丽莎白港,并于1970年在南非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截至2007年6月30日,标准银行总资产约10,879亿兰特(约合12,146亿人民币),负债约10,281亿兰特(约合11,478亿人民币),所有者权益约598亿兰特(约合668亿人民币),股本回报率为26.7%,资本充足率为13.7%,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0.3%,不良贷款率为1.3%。
有关本次交易的详细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
二、《关于本行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集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07年12月13日在北京召开,具体事项请见本行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会议决定将上述第一项议案提交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收购标准银行部分股权的交易
一、标准银行概况
标准银行于1862年成立于南非伊丽莎白港,并于1970年在南非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标准银行的网络覆盖世界上38个国家,其中20个为非洲以外的国家。标准银行在南非有713家分支机构,在非洲其他地区有240家分支机构,全球员工超过46,000人,其主要业务领域包括个人和企业银行业务、公司和投资银行业务以及投资管理和人寿保险业务。以资产及收入计算,标准银行在整个南非银行业市场排名第一。截至2007年6月30日,标准银行总资产约10,879亿兰特(约合12,146亿人民币),负债约10,281亿兰特(约合11,478亿人民币),所有者权益约598亿兰特(约合668亿人民币),股本回报率为26.7%,资本充足率为13.7%,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0.3%,不良贷款率为1.3%。
根据标准银行2005年度及200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05年12月31日及2006年12月31日,标准银行扣除税款之前及扣除税款之后的合并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05年度 | 2006年度 | ||
单位 | 百万兰特 | 百万人民币 | 百万兰特 | 百万人民币 |
扣除税款之前的合并净利润 | 14,669 | 16,377 | 19,203 | 21,440 |
扣除税款之后的合并净利润 | 9,579 | 10,695 | 12,510 | 13,967 |
标准银行的股权分布广泛。截至2007年6月30日,Public Investment Corporation 是标准银行最大的股东,持有标准银行约13.9%的股权;Old Mutual Group和Tutuwa Group 各持有标准银行约8.2%和7.6%的股份;其他全部股东的持股比例均不足5%。
二、本次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收购标准银行实施日扩大后总股本的20%,其中10%为收购标准银行已发行的旧股,另外10%为认购标准银行向本行定向发行的新股。收购旧股和认购新股互为前提条件。在收购旧股交易中,一旦协议安排会议和南非法院批准协议安排,且标准银行股东大会批准发行新股,则标准银行所有老股东(协议安排参与者,不论是否表决赞成协议安排)所持有股份中的将被视为转让给本行,同时,标准银行将向本行定向发行新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行将成为标准银行的第一大股东。
三、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与标准银行于2007年10月25日签订了《协议安排及新股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本行将收购标准银行实施日扩大后总股本的20%。2007年10月25日,本行及标准银行还签订了《关系协议》。
1、《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为本行及标准银行。
(2)本行同意就10%的旧股作出收购的协议安排,并认购10%的新股。
(3)收购旧股和认购新股互为前提条件。
(4)以下前提条件在2008年6月30日或之前已获得满足或已被放弃,本次交易方可完成:
a) 自《认购协议》签署日起,标准银行股份始终在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上市,但任何停牌时间不超过连续5个交易日(或本行可能书面接受的较长时间)的股份交易停牌除外;
b) 本行未曾收到标准银行正式授权代表发出的任何内容为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负责相关事务的正式授权代表已经告知标准银行其会或可能会取消标准银行股份在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者会或很可能会对前述上市加上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新的严苛条件的正式书面通知;
c) 亲自或委托代表出席协议安排会议并在该会议上投票的标准银行普通股股东所可以行使的表决权中至少四分之三的大多数同意协议安排;
d) 南非(威特沃特斯兰德地区)高等法院(以下简称“南非法院”)批准协议安排;
e) 关于批准协议安排的南非法院命令已经根据南非公司法由南非银行注册处予以登记;
f) 获得所有必需的监管机构就本次交易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i) 南非储备银行的批准;
ii)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批准;
iii)1990年《南非银行法》规定的批准;
iv)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v)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
vi)就引入本行作为标准银行公众有限公司的小股东控权人,收到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关于“控制人变更”的同意;
vii)就引入本行作为标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的小股东控权人,收到或视为收到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批准。
前提是若任何一项批准是限定性的或有条件的,本(f)段中所述条件只有在本行和标准银行均同意相关的限定或条件而且相互书面承诺遵守该等限定或条件约束时方被视为已经得到满足。
g) 亲自或委托代表出席标准银行股东大会的标准银行股东中必要大多数批准协议安排并通过批准协议安排和新股认购的决议;
h) 本行股东大会按照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预期于2007年12月13日或之前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批准本次交易;
i) 在南非法院聆讯日之前,标准银行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更,并经本行要求,标准银行在上述日期之前以书面通知形式向本行确认,就标准银行所知,其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更。
本行及标准银行可根据双方同意(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豁免上述任何一项条件。
(5)本次交易的对价及其他
本次交易的收购价款是经过本行和标准银行在公平磋商后确定的,并且考虑了多方面因素,其中包括标准银行目前的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以及本行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标准银行的持股比例等。
本行认购新股的价格为每股104.58兰特,相当于2007年10月23日前30个交易日(不包含2007年10月23日)普通股在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的成交量加权平均值;收购旧股价格为每股136兰特,相当于2007年10月23日前30个交易日(不包含2007年10月23日)普通股在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的成交量加权平均值加上约30%的溢价。新股和旧股综合平均价格为每股120.29兰特,相当于2007年10月23日前30个交易日(不包含2007年10月23日)标准银行股票按成交量加权的平均价格加上约15%的溢价。(按照2007年10月23日标准银行已发行的总股本1,371,931,513股为基础计算,本次交易的总对价为366.73亿兰特,约合409.45亿人民币)。若本次交易完成前,标准银行已发行的普通股股本因标准银行的管理层或员工激励计划发行新普通股等原因而增加,本行收购的股份将随之增加,以使本行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标准银行实施日扩大后总股本的20%,本次交易的总对价也将相应增加。
若标准银行在本次交易交割前派发任何股息或作其他分配,则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将相应减去标准银行派发的上述股息或分配的总金额的20%。交割时,本行将以外汇现金支付本次交易的总对价。
除若干例外情况之外,如在本次交易公告之日后,标准银行董事会撤回其关于本次交易的推荐意见或对该推荐意见作出不利修改,或采取其它行动以推迟、中止召开标准银行的股东大会,或标准银行公布并成功实施其他竞争性要约或建议,标准银行将向本行支付本次交易总对价的1%作为终止费。同样,除若干例外情况之外,本行如本次交易宣布之日后发生上述情形的,本行也将向标准银行支付一笔相同金额的终止费。
标准银行已向本行作出了若干保证,如果标准银行违反该等保证,本行可以在若干有限情况下终止《认购协议》或向其提出赔偿要求。
预期的协议安排的重要日期:
a) 2007年11月15日,标准银行向其股东寄发协议安排文件;
b) 2007年12月3日,标准银行召开股东大会和协议安排会议;
c) 2007年12月18日,南非法院聆讯以批准协议安排;
d) 2008年2月26日,协议安排实施日。
2、《关系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为本行及标准银行。
(2)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定的前提下,标准银行同意,如果其进行任何权益证券配发,本行将有权按持股比例,以相同于其他该证券发行参与者的条款和条件参与该等权益证券配发。但上述反稀释权利不应适用于标准银行根据管理层或员工激励计划发行普通股,或依据并购交易与其它法律实体进行股份或资产交换而进行的发行,且该等反稀释权利在本行出售超过根据本次交易而收购的标准银行普通股的25%或本行持有的标准银行已发行普通股的比例减少至5%以下(以较早发生者为准)时失效。
(3)本行拟出售、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所持有的任何或所有标准银行股份时,当拟处置股份比例不超过标准银行届时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的5%时,本行需在处置该等股份之前7天以书面方式通知标准银行董事会;当拟处置股份比例超过标准银行届时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的5%时,本行应在处置该等股份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标准银行董事会,并在发出上述通知后的45天内与标准银行董事会相互协作。本行持有的标准银行已发行普通股的比例减至5%以下时,本行将不再承担上述通知及合作的义务。
(4)在符合《南非银行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如果本行持有标准银行的股份比例不低于12%时,标准银行董事会应任命2名本行提名的非执行董事(其中一名担任标准银行副董事长);如果本行持有标准银行的股份比例不低于8%时,标准银行董事会应任命1名本行提名的非执行董事。本行提名董事中的一名将担任标准银行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的职务,包括董事事务委员会、集团审计委员会、集团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集团信贷委员会。
(5)本行和标准银行之间的战略合作将在中国和非洲以及双方不时商定的全球其他地点广泛地进行。双方亦建议,在任何必要的标准银行或本行(依具体情况而定)股东批准的前提下:
a) 标准银行将向本行和本行的客户提供企业投资银行服务和个人及对公银行服务;
b) 标准银行将首先将其有意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南非和国际客户推荐给本行;
c) 对于有意吸引中国的银行和实体参与的服务,标准银行将首先将在非洲及其国际网络中出现的商业机会推荐给本行及本行客户;
d) 本行将根据适当的商业条款向标准银行客户提供使用本行的网络及服务的便利;
e) 本行将首先将本行的客户及客户的业务机会推荐给标准银行在非洲和其开展业务的全球其他地点的网络;
f) 本行及标准银行可在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互相提供各自客户在对方所在国或地区的业务信息,为双方业务拓展提供支持(在双方符合有关的法律及监管规定和各自与客户之间的保密协议的前提下)。
本行与标准银行之间的合作并不阻止本行或南非标准银行分别与来自对方国家的其他银行或实体进行惯常银行交易。
(6)本行与标准银行正在商讨,并有意继续商讨共同设立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并计划募集最少10亿美金的全球资源基金(包括双方各自的出资及其他第三方的资金),旨在投资于金属、石油和天然气等自然矿产资源。该基金的条款将在《关系协议》签署后由本行及标准银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7)本行与标准银行将建立战略合作委员会,由双方派出相等人数的代表组成,定期举行会议。战略合作委员会设联系主席,首任联系主席为本行杨凯生行长与标准银行首席执行官Jacko Maree先生。战略合作委员会将负责:
a) 审查合作的进展以及合作的总体战略和目的;
b) 根据情况不时确定业务合作的机会;
c) 监督业务合作领域和其他业务合作领域的落实情况,并可设立相关的工作组。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本行的影响
南非是非洲经济最发达的国家,矿产资源丰富,基础设施良好,政治局势稳定,经济开放程度较高,金融监管体系成熟。标准银行是非洲最大的商业银行,具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广泛的机构网络,良好的资产质量和出色的财务业绩。本行参股标准银行,有利于提升本行国际化经营水平,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产配置,分散业务集中风险。本次交易并不会对本行的资产及负债构成重大影响,并预期会对本行的盈利有正面影响。
注:本公告所有人民币与兰特之间的换算价为2007年10月23日的适用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