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与联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7.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订<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1月2日。截止2007年11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律师等。
六、出席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07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
登记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公司联系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晓燕
电话:(0473)3443896
传真(0473)3443900
邮编:750336
3.注意事项: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及相关事项
1.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11月12(星期一)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截止2007年11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表决。
3.投票操作方法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738328 | 兰太投票 |
(2)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B.在表决议案时,须填报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 序号 | 议案申报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议案一至议案九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99.00元 |
议案一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1.00元 |
议案二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元 |
议案三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3.00元 |
事项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01元 | |
事项2.发行数量 | 3.02元 | |
事项3.发行方式 | 3.03元 | |
事项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3.04元 | |
事项5.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 3.05元 | |
事项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 3.06元 | |
事项7.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 3.07元 | |
事项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3.08元 | |
事项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3.09元 | |
议案四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4.00元 |
议案五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 5.00元 |
议案六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 6.00元 |
议案七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 7.00元 |
议案八 | 关于制订《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8.00元 |
议案九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元 |
C.在表决议案时,须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3)投票举例
A.股权登记日持有“兰太实业”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议案一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28 | 买入 | 1.00元 | 1股 |
B.股权登记日持有“兰太实业”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28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4)注意事项
A.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B.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