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新太第二大股东要联合其下属公司转让所持SST新太的股权。SST新太今日就此进行了公告披露。
上述事项恰恰发生在SST新太第一大股东所持有的大部分股权拍卖未果,而第二大股东申请第一大股东破产还债又被法院驳回的情况之后不久,难免会引起投资者的注意。毕竟,第一、二大股东所持有的SST新太股权比例非常接近,该事项会对SST新太控制权的变化产生何种影响,现在还难以料定。
SST新太今日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公司第二大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下称“辽渔集团”)董事会已作出决议,决定协议转让所持有的SST新太国有法人股部分股权,转让比例不低于SST新太股份总数的22.4%;辽渔集团下属大连远洋渔业国际贸易公司所持有的占SST新太股份总数1.44%的股份将全部转让。SST新太表示,该次转让事项须经辽宁省国资委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目前,拟转让申请已经上报,但转让的时间、价格、对象均未确定。
辽渔集团拟转让的,是“不低于SST新太股份总数的22.4%”。按SST新太目前总股本20818.02万股来计,也就是不少于4663.24万股份。再加上大连远洋渔业国际贸易公司将转让的300万股(总股本的1.44%),至少将有4963.24万股股份向第三方出让。
而在此之前,10月10日,SST新太还曾披露,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5664.86万股社会法人股将被依法拍卖,该事项将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过,由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暂缓拍卖通知,该拍卖并未在10月19日如期举行。
4963.24万股的下限,与5664.86万股之间,相差并不是很远。而SST新太目前的股东持股结构中,两大股东的筹码也比较相近。其中,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6224.59万股股份,占比29.90%,第二大股东辽渔集团持有5581.43万股,占比26.81%,另外其下属公司持有300万股股份。
由此来看,在目前情况下,SST新太的控制权未来毕竟将落入谁手,还是比较微妙的事情。
辽渔集团欲转让SST新太的股权,不知是否与其申请SST新太第一大股东破产还债遇挫有关。SST新太日前公布的2007年第三季报中披露,大股东新太新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占用公司资金一直没有清偿,另外,2006年1月,公司联合第二大股东辽渔集团共同向法院申请大股东破产还债,法院驳回后,2006年9月辽渔集团再次向法院申请大股东破产还债,但再次被驳回。
若股东发生变更,这也许有助于SST新太的股改进度。目前,因大股东新太新公司尚未书面承诺同意股改,且无切实可行的清偿占用资金方案,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SST新太的股改还无法确定具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