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罗廷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文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98,584,403.22 | 1,250,844,171.70 | 3.82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 806,209,239.74 | 778,319,466.70 | 3.58 |
每股净资产(元) | 2.93 | 2.82 | 3.5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1,792,007.32 | -38.3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30 | -38.35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元) | 2,577,102.91 | 27,889,773.04 | -64.71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94 | 0.1012 | -64.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593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094 | 0.1012 | -64.71 |
净资产收益率(%) | 0.3258 | 3.5203 | 减少0.612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3258 | 2.0643 | 减少0.6121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755,839.55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除外 | 4,343,162.2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95,791.75 |
所得税影响数 | -659,817.23 |
合计 | 11,534,976.2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0,77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马耿辉 | 859,675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汉军 | 531,125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文宝 | 4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敏华 | 4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蒋桂凤 | 415,949 | 人民币普通股 |
孔繁福 | 32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海梅 | 299,757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士萍 | 274,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盛勤明 | 272,150 | 人民币普通股 |
胡秀媚 | 26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表(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金额 | 同比增减(%) |
其他应收款 | 2,659.43 | 6,531.31 | -3,871.88 | -59.28% |
在建工程 | 52,019.77 | 38,949.98 | 13,069.79 | 33.56% |
短期借款 | 21,510.00 | 15,510.00 | 6,000.00 | 38.6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000.00 | 4,000.00 | 5,000.00 | 125.00% |
长期借款 | 0 | 8,000.00 | -8,000.00 | -100.00% |
项目 | 本期数 (1-9月) | 上年同期数 (1-9月) | 增减金额 | 同比增减(%) |
营业收入 | 12,220.20 | 8,877.68 | 3,342.53 | 37.65% |
营业成本 | 9,968.61 | 5,254.28 | 4,714.33 | 89.72% |
财务费用 | -4.12 | 1,283.57 | -1,287.69 | -100.32% |
投资收益 | 2,391.78 | 705.60 | 1,686.17 | 238.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79.20 | 13,267.38 | -5,088.18 | -38.35% |
(1)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减少3,871.88万元,下降比例59.28%,主要因为主要因为公司收回应收联合置业(武汉)有限公司2,681.81万元欠款及武汉华中曙光软件园有限公司2,215.36万元欠款所致。
(2)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增加13,069.79万元,增长比例33.56%,主要是因为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的铬渣综合治理发电工程新增工程建设支出13,069.79万元。
(3)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6,000.00万元,增长比例38.68%,主要因为公司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增加5,000.00万元,增长比例125.00%,主要因为公司期初长期借款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5)长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减少8,000.00万元,下降比例100.00%,主要因为初长期借款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6)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342.53万元,增长比例为37.65%,主要原因是代建工程决算完成确认相关代建收入所致。
(7)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4,714.33万元,增长比例为89.72%,主要原因是代建工程决算完成结转相关代建成本所致。
(8)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287.69万元,下降比例为100.37%,主要原因是收取资金占用费434.32万元及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利息资本化897.66万元所致。
(9)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686.17万元,增加比例为238.97%。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确认股权转让收益779.60万元及中盈长江国际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增加1,063.37万元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年减少5,088.18万元,下降比例为38.35%,主要原因是2006年1-9月收回经营性欠款金额较大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名称 |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可上市流通时间(注1) | 承诺限制售条件 |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3,779,610 | T+12个月 | 注2、4 |
13,779,610 | T+24个月 | 注2、4 | |
52,353,901 | T+36个月 | 注2、4 |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779,610 | G+12个月 | 注3 |
13,779,610 | G+24个月 | 注3 | |
17,404,932 | G+36个月 | 注3 | |
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3,779,610 | G+12个月 | 注3 |
7,591,442 | G+24个月 | 注3 | |
湖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3,779,610 | G+12个月 | 注3 |
2,111,685 | G+24个月 | 注3 | |
武汉金丹科技有限公司 | 9,452,580 | G+12个月 | 注3 |
注1:G 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T指追加对价承诺履行完毕或确认无需履行日。
注2:凯迪电力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承诺履行完毕或确认无需履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3: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后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原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长江通信、武汉城开、湖北科投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东湖高新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4:公司第一大股东凯迪电力承诺,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公司2007 年和2008 年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不包括现非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1、追加对价安排的股票数量:凯迪电力追加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共计4,160,000股,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日流通股总股数83,200,000股计算,追加对价安排比例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0.5股。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按照上述股本变动比例对目前设定的追加执行对价股份总数进行相应调整。设调整前的追加执行对价股份总数为Q0,送股率或股份转增率为n,缩股率为n(负数),则调整后的追加执行对价股份总数Q 为:Q=Q0×(1+n)。在公司因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原非流通股股东出售股票等股份变动而导致原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股份不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加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不变,但以现有流通股本计算的每10股送0.5股的追加执行对价比例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1)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定义采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4年修订)》之解释,证监会计字[2004]4号)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2)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3)公司2007、2008 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3、追送股份时间:凯迪电力将在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年度的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 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申请实施追加对价安排。
4、追送股份对象:追加执行对价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不包括现非流通股股东),该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
注5: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没有发生违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持有对象名称 | 初始投资金额 (元) | 持股数量(股) |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价值 (元) |
武汉市商业银行 | 12,600,000.00 | 11,060,000.00 | 1.95 | 12,600,000.00 |
小计 | 12,600,000.00 | 11,060,000.00 | - | 12,600,000.00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廷元
200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