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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7年10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丽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霞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5,231,514,012.764,442,507,697.6717.76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2,565,890,871.042,463,605,217.924.15
    每股净资产(元)2.662.563.90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36,131,456.09210.6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87210.71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净利润(元)34,563,173.90107,019,110.5855.09
    基本每股收益(元)0.03590.111055.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1137-
    稀释每股收益(元)0.03590.111055.41
    净资产收益率(%)1.354.34增加0.4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1.454.27增加0.56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营业外支出4,197,815.86
    减:营业外收入379,481.48
    减:上述损益所得税影响数1,256,116.73
    合计2,562,217.6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54,63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40,000,095人民币普通股
    江阴市盛银投资有限公司27,350,609人民币普通股
    江阴赛特科技有限公司24,277,997人民币普通股
    江阴市华明绿化工程有限公司5,556,89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879,958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现代国方贸易有限公司2,688,050人民币普通股
    陶红霞2,321,288人民币普通股
    江阴金业投资有限公司2,109,399人民币普通股
    江阴恒丰投资有限公司1,978,100人民币普通股
    洪金城1,883,26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147.48%,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上期的其他应收款所致。

    3.1.2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66.32%,主要原因是预付的原料款增加所致。

    3.1.3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减少92.02%,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上期前三名欠款单位的往来款项所致。

    3.1.4存货比年初增加51.95%,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上期前三名欠款单位的往来款项所致。

    3.1.5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61.46%,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预付的设备款和江苏阳光后整理有限公司的工程款增加所致。

    3.1.6应付账款比年初增加50.98%,主要原因是原材料欠款增加所致。

    3.1.7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44.87%,主要原因是增值税和所得税余额比上期余额增加所致。

    3.1.8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49.44%,主要原因是贷款利率升高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1.9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82.99%,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3.1.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210.67%,主要原因详见3.1.3。

    3.1.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58.73%,主要原因是增加的贷款以及偿付的利息。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名称特殊承诺承诺履行情况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人持有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自2006年3月7日起的36个月内(以下简称“流通权锁定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截止2007年9月28日收盘,集团公司持有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未上市交易或转让。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流通权锁定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合计占江苏阳光股份总额的比例在第一个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最低减持价格为4.85元/股;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最低减持价格因分红、送股、转赠及配股等导致除权事项的发生而相应进行进行调整。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卖出交易,所得收入将划入公司帐户归全体股东所有。目前,上述流通权锁定期未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07-028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10月15日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07年10月25日在江阴新桥阳光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 实到9人, 会议由陈丽芬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决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持有的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的90%股权以2006年12月31日帐面净值2194.9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上海凯威服饰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详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公司于2007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将上述股权出售给江阴国宏贸易有限公司的决议(详见2007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由于江阴国宏贸易有限公司至今尚未支付第一笔转让款项1100万元,经与其协商,公司与其签订《关于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终止协议》,双方终止该项股权转让交易。现本公司将上述股权出售给上海凯威服饰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07-02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2194.95万元出售公司持有的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商厦)的90%股权给上海凯威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威服饰);

    ●本次交易为非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本公司以后年度的净利润没有明显影响。本次出售收益率较低的资产,回收现金,有利于上市公司集中做大做强主业。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持有阳光商厦90%的股权,现将持有的90%股权以2194.9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凯威服饰,该项交易为非关联交易,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期为2007年10月25日。此次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的90%股权以2194.9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上海凯威服饰有限公司,公司与上海凯威服饰有限公司的此次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公司在审议“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时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有关规定,议案中提及的交易对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的,该项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交易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本次交易生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名称:上海凯威服饰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580号7楼A座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580号7楼A座

    法定代表人:王阿宝

    注册资本:300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01756955851

    主营业务: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百货,皮革制品,摄影,附设分支机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经营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股东:王阿宝、潘云飞

    2、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截止2006年末凯威服饰总资产2503.69万元,净资产247.71万元。2005年净利润-109.92万元,2006年净利润-51.63万元,2007年1-9月净利润-1.2万元。

    3、最近五年之内凯威服饰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出售资产名称:阳光商厦90%股权

    2、出售资产类别:股权投资

    3、出售资产权属:在该项资产上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4、出让方获得该项资产的时间和方式:

    2001年5月8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的决议,同意公司与上海佳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成立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580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本公司以现金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上海佳新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投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5、出售资产的账面价值

    (1)账面原值:90%股权的原始账面价值为1800万元;

    (2)账面净值:截止2006年12月31日,阳光商厦资产总额为2587.79万元,200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2438.83万元,本公司持有的90%股权的账面净值为2194.95万元。

    6、阳光商厦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上海佳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

    7、主营业务:呢绒,服饰,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婚纱摄影,五金交电,食品(不含熟食)(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8、设立时间:2001年6月

    9、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上海佳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放弃优先受让权。

    10、阳光商厦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200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587.792536.18
    负债总额148.96124.36
    应收款项总额18.9864.84
    净资产2438.832411.82
     2006年(经审计)2007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39.38396.61
    营业利润43.33-4.86
    净利润-42.35-0.62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经双方协商定价,本公司将持有的阳光商厦的90%股权即2194.95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凯威服饰。转让价格以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帐面净资产2194.95万元为准;转让款分两次付清,其中1100万元于协议生效后15日内付清,另1094.95万元待本次股权转让的所有法律手续完成后15日内付清。

    五、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也不涉及房产、土地使用权证等产权的转移。

    六、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阳光商厦近几年经营效益一般,公司近三年累计净利润仅为65.57万元。同时该公司所有营业场地已由本公司全部出租,阳光商厦已无场地经营。公司为理顺主业并回收资金,决定将持有的90%阳光商厦股权2194.95万元出让。

    本次交易出售价格为公司对阳光商厦投资股权截止2006年12月31日净资产2194.95万元。本次交易公司未有损失,对本公司2007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收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股权转让协议书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