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吴小敏,因公出差,特委托郭锦地董事全权代为表决。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曾福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阳超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东升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92,483,779.73 | 869,071,087.99 | 2.69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 829,026,657.06 | 788,163,670.74 | 5.18 |
每股净资产(元) | 3.68 | 3.50 | 5.1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5,828,536.71 | -23.3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34 | -23.37 | |
报告期(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元) | 45,618,819.33 | 108,362,986.32 | 37.85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0 | 0.48 | 3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47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20 | 0.48 | 33.33 |
净资产收益率(%) | 5.50 | 13.07 | 增加27.3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5.50 | 12.83 | 增加29.11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1,601.9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90,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397,005.71 |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350,310.56 |
合计 | 1,985,093.1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26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厦门市法拉发展总公司 | 11,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 9,693,729 | 人民币普通股 |
厦门竹正发展有限公司 | 7,116,67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921,53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587,58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073,218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5,860,37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78,61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汉鼎证券投资基金 | 4,521,668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10,84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去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公司的净利润增长37.85%,主要原因为:
公司的生产规模增长的情况下,期间费用并没有同比例增加,进一步呈现规模优势。
2、去年同期相比,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23.37%,主要原因为:
主要是支付原材料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1)法拉电子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法拉电子5%以上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厦门市法拉发展总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在上述承诺期满后,在12个月内上市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法拉电子股本总额的5%,在24个月内上市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法拉电子股本总额的10%。
2、履行情况
截止目前,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福生
200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