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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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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报告
    2007年10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和山东证监局的具体部署,公司于2007年4月开始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公司治理专项小组,历经自查、公众评议及现场检查、整改提高等阶段,目前公司已经基本完成了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内容,现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简要过程和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1、5月上旬,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对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并成立了公司治理自查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财务、审计、法律等相关业务部门组成。5月10日,公司制订了公司治理自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山东证监局上报方案。

      2、5月中旬到6月底,由公司各有关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列举的自查事项进行内部自查,并聘请法律顾问对公司自查工作进行指点,如实反映近三年来公司治理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小组根据自查情况进行总结确认,形成《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初稿并上报山东证监局审核。

      3、6月20日,公司参加了由山东证监局组织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座谈会,汇报了公司治理自查活动的进展情况,并与辖区的上市公司进行经验交流,促使公司治理自查活动更加完善。

      4、6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则》进行了修订,使之符合最新的要求,使《信息披露规则》更加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更加有法可依。

      5、7月中旬,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完成的《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进行审核,提出整改意见,公司对自查的问题和整改计划进行了相应的完善。

      6、7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报山东证监局,同时公司还公布了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评议的沟通方式和互动平台。

      7、7月23日,公司主要高管参加了由山东证监局组织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治理座谈会暨公司治理现场评议观摩会,认真听取了局领导的报告,进一步提高对上市公司治理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扎实搞好社会评议和整改提高工作,听取了了辖区几家优秀企业的公司治理经验,为公司的治理工作提供好的经验方法。

      8、7月25日开始,公司在专门设立的热线、传真和网络平台上,听取公众对公司治理现状的评价及好的公司治理建议。

      9、8月24日,山东证监局对公司的治理活动进行了现场检查,由公司领导汇报了公司的治理状况,简述公司如何从国有企业改制并成为规范的上市公司,公司成立伊始就非常重视公司治理工作,建立了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随着公司规模及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逐渐成熟,公司还需继续努力加强上市公司治理工作。

      二、对公司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司通过自查对照,认为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总体上运作比较规范,不存在重大问题或失误。

      公司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几个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问题一:需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及集团化管理

      整改情况:公司近几年发展很快,由一个单一的较小规模的上市公司发展成现在拥有多家控股公司及海外分支机构的集团化的上市公司,随着投资企业的增多,管理幅度的扩张,急切的需要补充、完善集团化的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对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尤其是需要加强内控制度方面的建设。为了能够尽快提高集团化管理方面的水平,公司不断加强相关方面的管理培训,对所有的职能体系进行制度汇总修订,对业务流程进行理顺完善,并聘请了中介机构对公司的治理现状进行梳理,与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进行一对一沟通,并参照市场上比较成熟的管理经验,对公司的母子公司管控方面进行加强。今后,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公司将及时完善相关的制度、流程,实现内控制度日趋完善,集团化管理方法更加科学合理。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

      问题二:加强与下属企业内部信息沟通及规范治理

      整改情况: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公司目前已经拥有多家控股子公司及海外分支机构,对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均委派了财务及业务负责人,以便及时向母公司报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定期组织公司本部及下属分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后续培训,强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及时性、主动性,认真贯彻执行《信息披露规则》,做到各下属企业对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向母公司汇报情况。2007年6月27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则》进行修订。公司目前各子公司均形成了重大信息及时向母公司汇报的工作流程,对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均能够及时向母公司反映,做到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问题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公司董事会已经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各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并且聘任了具有专业特长的独立董事、董事担任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在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生产经营等重大决策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本届董事会即将到期,在新一届董事会成立时,公司会继续加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配备合理的委员会成员,提高各专项委员会工作职能的发挥,提高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

      问题四: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整改情况:公司经过股权分置改革后,除控股股东有三年的限售期外,其余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面对全流通的状况,公司将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更好的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将公司管理层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能够有效地为广大股东创造财富。通过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除了及时、主动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还通过路演、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形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使投资者更加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公众评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司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向社会公众设置了并公告了治理专项活动的专门电话、传真,并公布了山东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公众评议信箱,听取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的评价和整改意见。在专项活动期间,公司未收到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和本次专项活动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山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07年8月24日,山东证监局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了现场检查,进一步指出了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整改情况:公司已经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改进该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效果。除了及时、主动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还通过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形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使投资者更加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进一步发挥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整改情况:公司董事会已经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各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公司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公司将继续加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配备合理的委员会成员,提高各专项委员会工作职能的发挥,提高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

      五、2007年10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出具了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和建议

      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进行了治理状况评价,发现公司在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内控制度评估和审计方面尚存在需改进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结合自查发现的问题同时进行整改,在重大、重要事件发生时,适时组织投资者交流会或网上说明会,与更加广泛的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将结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内控制度定期进行梳理,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管理体系。

      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评价意见,公司将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通过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建设,提高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今后,公司将继续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5日

      股票简称:烟台万华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07-28号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