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新建矿砂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二零零七年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同意(请参考公司于2007年10月11日发布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所属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简称“中海发展香港”)于2007年10月27日(星期六)在广州与独立第三方广州中船龙穴造船有限公司(“广州中船龙穴”)及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中船工业贸易”)签约建造四艘23万载重吨VLOC(超大型矿砂船)。
一、概述
中海发展香港于2007年10月27日与广州中船龙穴及中船工业贸易在广州签订四艘23万载重吨VLOC建造合同,总价约3.6064亿美元。此项交易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合同方介绍
广州中船龙穴:注册营业地址在广州市南沙区珠江管理区西路68号首层,法人代表为路小彦,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船舶制造等。
中船工业贸易:注册营业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是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对外贸易的主要平台。
中海发展香港:注册地址在香港德辅道中141号中保集团大厦6楼,注册资本50万美元,主要从事航运业务,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三、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在广州中船龙穴建造四艘23万载重吨VLOC,总价约3.6064亿美元。船款将分别按各船的造船进度分五期支付,每期支付各船船款的20%。本次造船所需资金拟20%通过自筹、80%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该四艘VLOC交船时间预计为2011年4月,2011年7月、2011年10月和2011年12月。
四、签署合同原因及影响
根据本公司“十一五”发展规划,公司将在继续主导沿海煤炭运输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大货主的战略合作,通过签订长期运输合同来发展大型干散货船队,重点发展23万吨、30万吨级超大型矿砂船(VLOC),积极参与中国进口矿石一程运输。
本公司已分别于2006年10月、2007年1月及2007年10月与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签署散装铁矿石包运合同,涵盖5艘23万载重吨超大型矿砂船与2艘30万载重吨超大型矿砂船,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国内其他大型钢铁企业的沟通和交流。
本公司(不包括联营公司)目前拥有散货船115艘、402万载重吨,本次造船将有利于本公司扩大散货船队运力规模,加快船队结构调整并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有助于本公司与大货主之间运输协议的顺利实施。经本公司内部测算,本次造船不会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事项
本公司曾于2006年10月28日及2007年2月2日与广州中船龙穴签约建造4艘30.8万载重吨VLCC(超大型油轮)及 4艘23万吨VLOC(详情可参考本公司于2006年10月30日发布的临2006-025公告及2007年2月5日发布的临2007-004公告,上述事项已获公司于2006年12月28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于2007年4月30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规则》的规定,三项交易合并计算已构成本公司的主要交易,为此该项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造船合同应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发布的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资料中关于本次造船合同的更详尽信息。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