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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体股东资料补充登记的第三次特别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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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体股东资料补充登记的第三次特别提示公告
    2007年10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一、 本次新股公开前补充登记手续的截止时间

      本公司已多次发布公告或通过其它方式催示股东尽快根据实际情况办理股份确认、托管手续及补充登记深圳证券账户信息(统称“补充登记手续”),并提示股东务必确保补充登记手续的有关信息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库存资料保持一致,以顺利完成发行前的股份登记。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及定向配售前,本次补充登记手续的截止时间为今日,即2007年10月30日,下午三时整。截至该时点,仍未办理补充登记手续,或补充登记资料与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资料最终核对后仍不一致的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流通股股东(即原三板流通股股东),将无法参加本次公开发行的定向配售,责任自负。

      截止时间后,需办理补充登记手续的股东,可在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及新股上市后,前往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部办理,具体事项将另行公告。

      二、 原三板流通股股东参与定向配售及缴款的时间

      本公司首次发行 7,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简称“本次发行”),其中 5,000万股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原三板流通股股东同比例配售。配售比例为每 10 股配 2.7696731股。

      本次发行的定向配售部分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申购,与网上新股发行、申购同步进行;定向配售通过专用申购代码及申购简称以网上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申购代码等具体情况将于2007年11月2日《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定向配售A股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定向配售A股网下网上发行公告》中披露。

      定向配售与网上发行时间同为 2007 年11月5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13:00至 15:00,敬请投资者关注。参与配售的原三板流通股股东请务必及时申购,逾期未成功申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30日

      公告编号:2007-043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体股东资料补充登记的第三次特别提示公告